江苏昆山,女子和男友同是大学生,她生理期刚来,男友却不顾她意愿,强行跟她发生关系

茂彦学法 2025-12-30 23:54:50

江苏昆山,女子和男友同是大学生,她生理期刚来,男友却不顾她意愿,强行跟她发生关系,女子报警称被强奸,男友入狱3年,女子却心软了,向男友表达爱意。等男友出狱后,女子又跟男友复合,不料,两人发生争吵,女子旧事重提,男友一气之下,将女友掐死,男子母亲报警。 据悉,女子晶晶和男友刘某同是大学生,两人刚处在热恋中,暑假见面后,就开始了同居。 可谁也没料到,意外会来得这么快。 一天,晶晶生理期到访,小腹坠胀得厉害,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 她明确跟刘某说身体不舒服,想好好休息,拒绝了对方的亲密要求。 但刘某被欲望冲昏了头,根本没把晶晶的拒绝放在心上,不顾她的挣扎和哀求,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晶晶又羞又愤,蹲在地上大哭了一场,思来想去,她拿起手机报了警,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带走。 案件审理期间,刘某的家人急得团团转,四处搜罗证据。 最后找到了刘某被羁押后,晶晶发来的聊天记录。 记录里,晶晶字里行间满是后悔和心疼,一会儿说“我不该一时冲动报警”,一会儿又叮嘱刘某“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还反复强调“我想你”。 刘某家人以为这份证据能帮他翻盘,可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判决:事后的情感反悔,不能推翻事发时违背妇女意志的核心事实。 最终,刘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还是维持了原判。 2025年7月,刘某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他心里五味杂陈。 更让他意外的是,晶晶竟早早等在了门口,红着眼眶说还想和他在一起。 或许是三年的牢狱之苦磨平了戾气,或许是心里还残存着爱意,刘某点头答应,两人很快又走到了一起。 复合后的日子,表面上平静和睦,可过去的阴影总在不经意间浮现。两人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吵得不可开交。 终于,在一次激烈争执中,晶晶被怒火冲昏了头,脱口而出翻起了旧账:当初要不是你强迫我,我能报警吗?你活该坐三年牢!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刘某积压三年的委屈、愤怒和屈辱。 他瞬间失去了理智,一把掐住晶晶的脖颈,任凭对方怎么挣扎都不肯松手。 直到晶晶的身体软了下去,没了动静,他才猛然清醒。 看着倒在地上的晶晶,刘某吓得浑身发抖,他慌乱中给母亲发信息。 他的母亲察觉到儿子的异样,再三追问下得知了真相,又怕又急,赶紧报了警。 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案中,刘某因晶晶翻旧账而被激怒,瞬间失去理智,产生了杀害晶晶的故意。 并实施了掐住晶晶脖颈的行为,且在晶晶挣扎时仍未松手,直至其失去生命体征。 这表明刘某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晶晶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 刘某的两次犯罪,本质都是对底线的践踏。 第一次,他无视晶晶生理期的拒绝,把情侣关系当作侵犯他人身体自主权的通行证,这是对法律和他人权利的双重漠视。 第二次,他把三年牢狱的怨气积压心底,一句争执就彻底失控,用暴力剥夺他人生命,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再次挑衅。 哪怕他有再多委屈,都不能成为行凶的借口。 情绪上头不是免罪符,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失控行为买单。 晶晶的“心软”,也藏着致命的隐患。 面对侵害,她选择报警是正当维权,但事后的谅解和复合。 她从一开始就不该选择和刘某复合,这不是念旧情,而是对自身安全的漠视,更是对伤害的纵容。 面对曾对你施加过暴力侵害的人,心软和原谅从来不是解药。 及时止损、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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