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贪财好色,原配逼迫他迎娶18岁小姨子为妾,结婚后极尽宠爱 1928年,钱大钧站在病床前,手里捏着一份遗嘱。 妻子欧阳藻丽病危,临终前只有一个要求。 死后必须娶她的妹妹,不能娶别人,这个17岁的小姨子,他早就注意到了。 没人想到,民国军政圈里出了名的“风流将军”,会以这样荒唐的方式再续姻缘。钱大钧当时已是蒋介石麾下的核心将领,手握兵权,家底丰厚,身边从不缺示好的异性。可面对发妻的临终请求,他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既顾全了夫妻情分,又遂了自己的心思,这样的“美事”,他没理由拒绝。 欧阳藻丽的决定,背后藏着太多无奈。她出身江西望族欧阳家,父亲是清末举人,家里在军政商三界都有盘根错节的关系。当年钱大钧还是个穷学生,靠着欧阳家的资助才完成学业,一步步走上军政舞台。两人结婚十年,育有两子一女,欧阳藻丽深知丈夫的品性:贪财,经手的军饷物资从不会让自己吃亏;好色,身边的副官、秘书总换年轻貌美的女性。她病重期间,看着年仅17岁、容貌比自己更出众的妹妹欧阳生丽,心里清楚,若不把妹妹托付给丈夫,以钱大钧的性子,迟早会娶外人进门。到时候,自己的子女在钱家恐怕难有立足之地,欧阳家的利益也可能受损。让妹妹续弦,既是为子女找个靠山,也是为家族稳住这层重要的军政关系。 欧阳生丽对这门婚事毫无选择权。17岁的她还在教会学校读书,喜欢诗歌和钢琴,对姐夫钱大钧的印象,只停留在“严肃、有权势”的层面。姐姐病重时,她常去探望,每次都能感受到姐夫落在自己身上的异样目光,那目光让她不安,却又不敢声张。姐姐去世后,父亲和钱大钧找她谈话,语气里没有商量,只有通知。她看着姐姐的遗像,想着姐姐对自己的疼爱,再看看家族长辈期盼的眼神,最终点了头。1929年,钱大钧风光大办婚事,迎娶18岁的欧阳生丽为妾,彼时他已经36岁,比小姨子大了整整18岁。 结婚后的钱大钧,确实兑现了对亡妻的承诺,对欧阳生丽极尽宠爱。他在南京买下大宅院,专门请人按照欧阳生丽的喜好布置,花园里种满她喜欢的栀子花,书房里摆满进口的诗集和钢琴。每次出差,不管多忙,都会给她带各地的特产和首饰;遇到军政场合,只要欧阳生丽愿意,他总会带着她出席,让她穿着最体面的旗袍,戴着最贵重的珠宝,接受旁人的艳羡。有一次,欧阳生丽随口说想吃上海的梨膏糖,钱大钧当即派专机让人去上海采购,当天就让她吃上了新鲜的糖果。这种宠爱,在一夫多妻的民国上层社会,实属罕见。 可这份宠爱,终究带着强烈的控制欲。钱大钧不允许欧阳生丽再和以前的同学来往,尤其是男性朋友;她想继续读书,被他以“将军夫人无需抛头露面”为由拒绝;就连出门逛街,都必须有副官和侍女陪同。欧阳生丽渐渐发现,自己不过是被丈夫养在金笼子里的金丝雀,看似拥有一切,实则毫无自由。她偶尔会想起姐姐,想起姐姐当年的决定,不知道这到底是成全,还是另一种束缚。 而钱大钧的“宠爱”,从来没改变他贪财好色的本性。他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在上海、南京等地购置了多处房产和田地,甚至暗中参与鸦片走私;身边的莺莺燕燕也没断过,只是做得比以前更隐蔽,从不敢让欧阳生丽发现。欧阳生丽看在眼里,却只能选择隐忍——她清楚自己的地位,没有家族的支持,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离开钱大钧,她寸步难行。 这样的婚姻,在民国时期并不少见。上层社会的婚姻,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感情结合,更多的是利益交换和家族联姻。钱大钧娶欧阳生丽,得了美人,稳了家族关系;欧阳家通过这门婚事,巩固了和军政界的联系;而欧阳生丽,不过是这场利益交换中最无辜的牺牲品。她得到了物质上的极致满足,却失去了自由和爱情,一辈子活在丈夫的掌控和家族的期望里。 回望这段历史,我们很难简单评判谁对谁错。欧阳藻丽的决定,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无奈之举;钱大钧的行为,暴露了人性的贪婪和自私;欧阳生丽的命运,是无数民国女性的缩影。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女性的婚姻大多身不由己,她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成为家族利益的筹码,成为男性的附属品。 这段荒唐的婚姻,终究成了民国史上的一段笑谈。钱大钧后来因贪污问题被弹劾,权势渐衰;欧阳生丽在他失势后,带着子女隐居,从此淡出公众视野。没人知道她晚年是否后悔过,是否怨恨过姐姐的安排和丈夫的控制。但这段婚姻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民国时期上层社会的虚伪、冷漠和女性的悲哀。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