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留守女孩的悲哀!江西丰城,11岁留守女孩一人在家时,遭同村亲戚猥亵,爷爷奶

辨案析历 2025-12-27 10:01:40

这就是留守女孩的悲哀!江西丰城,11岁留守女孩一人在家时,遭同村亲戚猥亵,爷爷奶奶怕丢人,坏了孩子的名声,不但没找对方算账,甚至不让孩子告诉父母。女孩身体实在不舒服,换上应急障碍,才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如遭雷击,坚决要报警,谁知,却遭到丈夫殴打。丈夫因家暴入狱,狱中这才想明白:自己的沉默,才是对女儿最大的伤害。两年之后,这终于鼓起勇气将魏某告上法庭,谁知背后的真相,更让人触目惊心。 35岁的陈某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和妻子刘某背井离乡,常年在外打工,他们心里最放不下的,就是女儿小丹。 小丹2012年出生,正是需要家长陪伴和引导的时候,但为了生计没办法,他们只能把孩子留在老家,交给爷爷奶奶照顾。 就这样,小丹成了留守儿童,刚开始,日子平淡正常,但2023年8月,一次偶然的对话揭开了令人心碎的真相。 刘某好不容易回趟家,便带着女儿出去玩,谁知小丹突然说身体不舒服,非要让妈妈带她去医院。 刘某很疑惑,没听说孩子生病,于是,她再三追问家里的老人,老人这才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了实情。 原来,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孩子爷爷奶奶临时有事出去了,住在隔壁的亲戚魏某竟然来到家里,趁机猥亵了当时才11岁的小丹。 魏某是1988年出生,两家人是亲戚关系,平时走动很勤。 小丹将此事哭着告诉爷爷奶奶,谁知老人知道后,觉得这事太丢人,怕传出去坏了孩子的名声,不但没有找对方算账,还让小丹别告诉父母。 听到这个消息,刘某只觉得天旋地转,她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她立刻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孩子隐私部位有红肿充血,万幸的是,没有发生更严重的侵害。 很快,魏某家人打来电话,话里话外表示,就是愿意赔医药费,只求他们千万别报警。 小丹父亲陈某心里很挣扎,他首先想到的是丢人,觉得这事要是传出去,女儿以后还怎么做人?一辈子都得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 家里的长辈也劝他,家丑不可外扬,别为了这事坏了孩子的名声。 陈某被这些想法压住了,他希望妻子不要报警。 但作为母亲,刘某看着女儿一天比一天沉默,眼神越来越黯淡,心里像被刀子割一样。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她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了,背着丈夫和家人,偷偷去报了警。 可是,因为陈某和其他家人都不愿意站出来作证,也不配合,警方当时没能刑事立案。 这件事成了夫妻俩之间争吵的导火索,而且越吵越凶,陈某甚至好几次对刘某动了手。 家庭暴力让刘某的精神渐渐垮了,而女儿小丹,变得更加孤僻,常常发呆,把自己整天关在屋子里。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某因妻子报警与妻子反复争吵,并多次对刘某实施家暴,导致刘某精神崩溃,其行为属于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已达到“情节恶劣”的入罪标准。 所以,陈某最终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的日子,他反复想着女儿的事,想着妻子的痛苦,想着自己的选择。出狱后,他才猛然惊醒:自己当初拼命想维护的那个所谓的名声,其实是对女儿最大的伤害。 真正的伤害,根本不是外人的闲言碎语,而是那个伤害女儿的罪犯还在外面逍遥快活,而作为父母,他们却选择了沉默。 两年时间了,这个家一直被那件事的阴影笼罩着。 2025年7月,陈某和刘某终于痛下决心,不再逃避,他们一起走进了派出所,坚决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警方正式立案调查,这一查,真相更加触目惊心,原来魏某竟然是用零食引诱,多次猥亵小丹,而且,受害的孩子还不止小丹一个。 在民警的仔细调查下,另一个比小单大三岁的女孩也终于鼓起勇气,站出来指证了魏某的恶行。 经过专业鉴定,小丹被确诊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才能慢慢重新建立对这个世界的信任。 2025年9月5日,魏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11月4日,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小单和另外那个受害女孩家庭的困难,主动为他们申请了8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 目前,该案件即将提起公诉,那他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刑法》第237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案中,魏某以零食引诱多次猥亵当时仅11岁的留守儿童小丹,且受害儿童不止一人,同时小丹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需要长期心理治疗,已构成“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造成儿童其他严重后果”两项法定加重情形。 魏某作为亲戚利用熟人身份与监护人临时缺位的机会作案,主观恶性明显,依法应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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