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江苏南京,一男子被公派出差,一共85天,按照规定,每天住宿标准不能超过400元,男子找到合作方给他安排每天120元的住宿,然后再把发票开成每晚380元,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化整为零,把报销分做了5次,从中获利20000多元,万万没有想到,有人把他给举报了,公司调查属实,立刻将他开除,男子越想越觉得窝火,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判决亮了! 李某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他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聪明,他的一次出差,让自己多得了20000多元。 这笔钱足够他花上很久,他不由得的心花怒放。 原来,李某任职的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会经常被派出去到外地出差。 按照公司的规定,出差时住宿标准每天不能超过400元,因此他们的员工出差,待遇还算相当的不错。 2023年的时候,李某接到一个新的任务,因为一项业务,公司必须派人到佛山驻扎85天。 这次出差和以往不同,平时出差从来没有过这么长的时间。 李某收拾好了行李,顺利来到了公司委派的地点,合作方郭某和他进行了对接。 郭某见到李某之后,对他热情的进行了接待,俩人寒暄之后,李某立刻提出,要求郭某给他安排个便宜点的酒店。 郭某以为他节俭,二话不说,立刻照办,李某毕竟来自于外地,到了佛山,人生地不熟的。 郭某四处寻找,不久就找来了一家便宜点的旅店,这家店每晚只需要120块钱。 李某得到了消息,赶忙到了酒店一看,这房子正合他的心意,虽然稍显简陋,但是环境也算不错。 李某安心的住下,他在心里早就打好了算盘,公司每天住宿费不超过400元,那他就能从中获得很大的差价。 于是他就又和郭某商议,让他帮忙把住宿发票开成每晚390元。 郭某一下瞪大了双眼,这不太好,万一再被公司发现。 可是李某却不这么认为,我就是不住在这里,住在那种高档的酒店,公司还不是照样得出这么多钱。 这是自己凭本事省下来的住宿费,自己的住宿简单,环境艰苦,这是自己用这样的方式换来的钱。 郭某一想,这话似乎也有道理,李某看他动摇,趁热打铁,诉说着自己是多么的困难。 郭某听了,一时心软,最终他还是答应给李某帮忙,李某千恩万谢,二人各自心照不宣, 可是他出差一久,住宿费每天累计了起来,如果一次报销的太多,难免不会被别人疑心。 李某就多了个心眼,他分做了5次,分批的报销,这样就化整为零,不知不觉,那些差额就进了他的口袋。 到了最后,他大概的一算,他这次出差,靠这种手段,他口袋里多了20000多块钱。 公司的报销,非常的顺利,没有谁知道,也没有多问。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人过留名,雁过留痕,他做的一切,还是被人发现了,他被人实名举报到公司的纪检。 公司一查,果然李某报销是每晚390元,经过寻访,还找到了他真实居住的酒店。 酒店记录显示,他每晚住宿的是120元的房间。 那么这样一算,每一晚的报销,的确是多报销了270元,这差额巨大,累计起来,多报了20000多元。 公司深入调查,越挖越深,顺着蛛丝马迹,逐渐将郭某也扯了出来。 公司赫然发现,就连这120元的费用,也是合作方提供的,李某本人一个子都没出,他是每天净拿390元。 事到如今,已经真相大白,李某借出差之际,在住宿费上大做文章,他虚假报销,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制度。 公司认为,这件事不仅损害到了公司利益,还影响重大。 这相当于公司养虎为患,如果不对他严肃处理,那其他人就会有样学样。 要是都和他一样,公司迟早会被挖空,该你得的一分不少,不该你拿的就不该拿! 管理层一致决定,同意将李某开除,公司向李某下达了开除通知,李某顿时冒了冷汗。 他后悔莫及,立刻将20000多元退回了公司,并向公司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领导干脆利索,公司容不下他这样的人! 李某失去了工作,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君子爱财,生之有道,绝不能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没了规矩,李某因小失大,丢了饭碗,坏了名声,从今以后,哪家公司敢用这样的员工? 可李某认为,我虽然有错,但是罪不至死,我把钱还给公司,为何就不能放我一次? 就为这一点小事,公司就要把我开除,这不合理!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明确禁止虚假报销、假公济私,李某明知故犯,丝毫不遵守公司的规定。 他住宿仅120元,却故意开390元发票,分5次报销,比实际住宿多了2万余元。 李某认为,只要退钱就能了事,但虚假报销,侵害公司利益,破坏职场廉洁,这可不是光退钱的事。 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驳回了李某的诉讼。 李某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