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8年级的英语课上,老师让同学们默写单词,一个男生和6个同学默写不出来,就被老师罚站,老师还把罚站的照片发到家长群,男生的自尊心受不了了,就到学校对面的小区,走到18楼,一跃而下,还好没有危及生命,男生的父母就要追究学校的责任,说即使不是在学校发生的事,但学校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且男生曾经用母亲的账号请假了18次,他们也怪学校没有发现,没有去沟通,他们要学校承担责任。 “爸爸,我不用再去上学了吧?”15岁的小川醒来,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问爸爸,他已经昏迷13天了,这漫长的13天,他只是恍如睡了沉沉的一觉,一觉醒来,他只关心自己还要不要去上学,这一刻,他非常厌学。 小川的爸爸看着儿子醒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关心要不要去上学,他非常心痛,他心痛儿子承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依然对学习没有半点的欲望,看来这件事,对儿子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这件事,真的是深深地打击了他儿子的自尊心了,从而让他产生了厌学,不想再去学校了。 事情发生在10月27日,回想起这件事,小川的爸爸依然感到心如刀割,也感到非常的气愤。 当时他的儿子在英语课上,因为老师要默写单词,他的儿子没有提前复习,加上对英语并不是特别的感兴趣,根本默写不出来。 老师当堂就生气了,他对那几个默写不出来的学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恼怒。 再这样下去,这几个学生的英语更是一塌糊涂了,为了给这几个同学一点教训,老师就让小川和另外六个没有默写出来的学生,一起去罚站。 8年级的孩子,当他们被老师叫去罚站,他们看着全班同学的异样的眼光,一个个羞愧地低下了头。 但这还没有结束,老师还拍下了他们罚站的照片,发到家长群,希望家长能够教训自己的孩子,把学习当一回事。 发生这样的事,其他六名同学或许内心是有想法的,但是他们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可小川就受不了了。 他痛苦了一个晚上,那一个晚上他辗转难眠,无法消除这件事对自己带来的羞耻,他感到自己的自尊心被老师狠狠地摔在地上,再也捡不起来了。 他害怕看到全班同学嘲笑他的异样眼光,更害怕回到家,被父母指责,教育,他想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该如何走出自己痛苦的漩涡。 终于,他不想再痛苦了,等到第二天的清晨,他就默默地走到学校对面的小区,他爬到了18楼,在他向下一望时,他内心或许在想,从这里跳下去,他的烦恼,他的痛苦就没有了,他就再也不用上学了。 他眯上双眼,从18楼一跃而下,要结束自己的痛苦。 但小川非常幸运,从18楼跳下,依然还能捡回一条命,只是身体受伤过重,昏迷了13天。 这13天害苦了他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在小川的病床前,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昏迷的小川,他们用爱温柔地呼唤着,直至小川清醒过来。 醒来后的小川说,他怕老师,还怕体罚的照片发到家长群,他怕同学们的嘲笑,所以才会产生轻生的念头。 小川的话,让父母更加坚定地认为,是老师把体罚的照片发到家长群,才导致孩子害怕老师,产生厌学情绪的。 他们坚决要追究学校的责任,他们觉得,虽然小川并不是在学校受伤的,但是学校有直接的责任,还有一件事,他们更要追究老师的责任。 就在小川轻生之前的前两天,老师和家长才发现,小川居然用妈妈的账号向老师请假了18次,但是老师都没有发现,并且没有和家长沟通这件事情,才让孩子请假了18次,到底孩子请假去干什么,或许只有小川才知道。 他们更加坚定地认为,学校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因此学校要承担责任。 那么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1、老师只是罚站默写不出单词的学生,并且发照片到家长群,这样的行为,并非是过分的行为,可以说老师是没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老师的行为被认定为没有过错,那么老师和学校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对学生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小川确实不是在学校发生意外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老师来说,如果正常的责罚都不能进行,那老师的工作真的是难以展开。 那么你觉得老师和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2025年12月17日

已逝的青春
十八楼摔下去都没事吗
喽布悠抖
现在的小孩,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弱了,我小时候被体罚的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