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李女士被骂惨了,被骂不是因为她把投毒的张某华送进监狱,而是投毒是危害公共安

山谷的知音 2025-12-16 11:01:46

北京的李女士被骂惨了,被骂不是因为她把投毒的张某华送进监狱,而是投毒是危害公共安全,狗咬人也应该是公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她不文明养狗去告人家,反而还告赢了? 李女士对外声称,她的狗不是动物,是她家人的一份子。甚至还搬出这一次是有11个家庭受害,有11个家庭破碎了,狗是他们的生活伴侣,但最终还是认可狗是她们的私有财产! 维权本身从来都不是错,可李女士的事之所以闹得满城风雨、招来骂声,核心问题就出在拎不清的双标和站不住脚的逻辑上。张某华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是罪有应得,这一点没人会替他辩解,毕竟投毒行为不管针对什么,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恶劣行径。可公众反感的,是李女士一边拿着“危害公共安全”的标尺指责别人,一边却对自己“不文明养狗”的过错避而不谈,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态度,怎么可能不让人反感? 李女士能辞掉工作,花整整三年时间专职为狗维权,这份毅力确实少见。但说句实在话,这份“毅力”的背后,离不开家庭经济的支撑,普通人别说辞职三年,就算挤破头抽时间跑维权流程,也未必能扛住长期的精力消耗和金钱投入。身边见过太多宠物纠纷的小事,有人家的猫被邻居误伤,维权跑了三个月没下文,不是没理,是没精力跟对方耗,反观李女士能一路顺风顺水告赢,那些没明说的“人脉关系”,恐怕比她自学的法律知识,更能决定维权的结果。 更让人觉得矛盾的是她对狗的定位,一会儿把狗抬到“家人”的高度,哭着说11个家庭因为狗受害、生活破碎,强调狗是不可或缺的生活伴侣;一会儿到了法律层面,又乖乖认可狗是“私有财产”的属性。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本身就站不住脚。情感上把宠物当家人疼爱,是每个养宠人的常态,没人会苛责这份情感,但不能用情感绑架逻辑,更不能借着情感的名义,忽略自己作为养狗人的基本责任。要是真把狗当家人,难道不该先管好自家“家人”,牵好绳、戴好手牌,避免它吓到老人小孩、弄脏公共区域,不给别人的生活添困扰吗? 公众的愤怒,从来都不是针对“为宠物维权”这件事,而是针对这种失衡的权利观。我们认可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宠物的权利,可权利和责任从来都是对等的,没有只享受权利却不承担责任的道理。你想让自己的宠物得到尊重和保护,就得先保证自己的养宠行为,不会侵犯到别人的合法权益。李女士只盯着自己的狗受了伤害,却对自己可能存在的不文明养狗行为避重就轻,甚至反过来起诉他人,这种做法,本质上就是在透支公众对养宠人的好感。 张某华的错,错在选择了投毒这种极端且违法的方式解决问题,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可李女士的争议,争议在她维权时的双重标准和责任缺失。养宠纠纷的解决,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不是投毒者错了,维权者就一定全对。真正合理的解决方式,是双方都正视自己的问题,投毒者承担法律责任,养狗人规范自身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类似的矛盾。 李女士花三年时间维权,或许是想给自家的狗讨一个公道,可她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双标和逻辑漏洞,却让这份“公道”变了味。到最后,大家讨论的早已不是“投毒该不该罚”,而是“养狗人该如何守住责任底线”。维权要硬气,但前提是自己站得正、行得端,要是自身就存在过错,再怎么折腾,也很难赢得真正的认可。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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