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女子将亡夫留下的一套房子过户夫留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儿子,谁知现任丈夫却以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份额。儿子明确表示愿意放弃女子名下一套房的继承权,希望继父不要从中阻止,但继父却不听劝,坚持要求分割房产份额。无奈之下,女子儿子只能将继父告上法院。据悉,此前张女士与丈夫王某、儿子小王一直居住在单位分的一居室内,承租人是王某。后来这套房被拆迁了,王某分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再后来,王某因病去世,张女士改嫁给了李某,和李某共同居住在张女士婚前的一套房子里,而小王独自居住在王某分到的那套两居室内。 这事听着就堵得慌!好好的一份亡夫遗产,本是留给儿子的念想,藏着一家人过往的烟火气,没成想现任丈夫李某竟揣着私心抢房,连继子主动让步都不松口,这份凉薄实在让人寒心。张女士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和前夫王某挤在单位一居室时,日子虽清苦却踏实,好不容易等房子拆迁换了两居室,王某却突然离世,没来得及说句后事安排,她守着房子和儿子,本就是守着一份牵挂。 改嫁李某,张女士原是想找个伴儿互相搭伙过日子,从没想着要靠谁谋利,连婚后居住的都是自己婚前的房子,没让李某掏过一分钱房款。可李某倒好,日子过安稳了,就开始打亡者遗产的主意,张口就说那套两居室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一半份额,完全忘了这套房子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小王更是委屈,从小在那套房子里长大,屋里的每一件家具都带着父亲的影子,父亲走后,这套房子就是他最珍贵的念想。为了平息矛盾,他主动提出放弃自己名下另一套房的继承权,就盼着继父能手下留情,别再揪着父亲的遗产不放,可李某压根不领情,铁了心要争房产,硬生生把继子逼得只能走法律途径。 其实明眼人都清楚,李某的诉求从根上就站不住脚,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摆在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优先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来,王某去世时,这套拆迁两居室作为他的合法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张女士和小王,两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跟当时还没出现的李某毫无关系。 更关键的是,张女士和李某结婚时,这套房子已经通过继承成为了张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并非两人婚后共同所得。按照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既没对房子有过任何投入,也没有法定的继承资格,压根没权利要求分割份额,纯属无理取闹。 生活里再婚家庭的财产纠纷不算少见,但大多都会顾及情分各退一步,像李某这样只认钱不认情的实在少见。再婚是为了相互扶持,不是为了觊觎对方的婚前财产,尤其是涉及到亡者的遗产,更该多一份敬畏和尊重,而不是一门心思钻钱眼。张女士当初满心信任改嫁,没成想遇到这样的人,不仅寒了自己的心,也让原本能缓和的家庭关系彻底破裂。 从法院审理的惯例来看,这类案件会重点核查财产的来源和继承时间,只要张女士和小王能拿出房子拆迁的相关证明、王某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关系材料,李某的诉求大概率会被驳回。毕竟法理昭昭,容不得私心作祟,不是自己的东西,再怎么抢也抢不来,反而会落得个自私自利的骂名。 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亲情和情分才是最珍贵的。李某为了一套房子,不顾继子的孝心,不顾张女士的感受,硬生生把日子过成了一地鸡毛,最后大概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做人总得守点底线,少点贪念,多点真诚,不然赢了算计,输了人心,得不偿失。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