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夫妻二人逛商场,妻子看中一件299元的羽绒服,可丈夫不同意出钱买,妻子当众

梅姐说法 2025-12-06 01:51:40

湖北,夫妻二人逛商场,妻子看中一件299元的羽绒服,可丈夫不同意出钱买,妻子当众扑通一声给丈夫跪下作揖,丈夫觉得没面子,怒斥妻子几句转身离开。事情传得沸沸扬扬,知情人士透露:根本不是那回事! 据西安晚报、江南都市报等报道,12月2日,湖北某商场里,众人正在逛街,一名女子突然扑通一声向丈夫跪下了。 网友上传的视频显示,这对夫妻穿着打扮看起来差异巨大。 妻子上身穿红蓝外套,看样式像是孩子穿旧的校服,下身穿一件紧身的单薄黑色裤子,半截小腿还露在外面,头发则用头绳随意扎起,一身打扮看起来很不保暖,且朴素至极。 而女子的丈夫就大不一样了,他上身穿一件淡黄色毛衣,外披一件格子毛绒外套,下身一条加厚黑色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厚底休闲皮鞋。 相比较妻子的朴素,丈夫的打扮看起来非常时髦,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一看就是个讲究人。 视频称,女子向丈夫下跪,是因为她看中了一件299元的羽绒服,想让丈夫给她买,但是丈夫不愿意。 事发后,网友义愤填膺,一件299元的羽绒服都不舍得给妻子买,这样的老公要了有什么用? 可很快就有知情人士称,事情不是这样的,有人自称案发现场旁边店铺的店员,称她看到两个人吵了一个多小时的架。 两人吵架的起因,疑似是丈夫外面有人被妻子发现,丈夫想打妻子,妻子就扑通一声跪下了,称她不怕丢人,不是网传的因299元羽绒服下跪。 可以肯定的是,丈夫不管是因为不给妻子买羽绒服,还是因为外面有人,这两种情况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扶养义务主要侧重于保障对方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持其生存和健康。 严冷的冬日里,一件299元的羽绒服价格并不算高昂,但从对于妻子来讲,却是维持她基本生活所绝对必需的物品。 所以,丈夫拒绝为妻子买羽绒服,应当认定为不履行扶养义务,违背了夫妻间相互扶助的精神。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家庭日常开支和消费决策,夫妻双方应相互协商、平等对待。 羽绒服属于日常消费范畴,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丈夫无正当理由拒绝妻子的合理消费需求,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如果妻子并非因羽绒服下跪,而是如知情人士所说发现了丈夫有情况,性质就又不一样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如果丈夫确实外面有人了,他的行为就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权。 配偶权是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夫妻之间的忠实、同居等权利。 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纯洁性,是对妻子合法权益的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此视频虽然传播广泛,但掐头去尾,发生了什么根本没有讲述清楚,不排除故意炒作的嫌疑。 如果妻子下跪请求丈夫买羽绒服事件属于炒作谣传,那么,发布虚假谣言的行为就涉及到了更多法律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此事件属于谣言,那么造谣者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的不必要关注和猜测,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民警可依法对造谣者进行治安处罚。 若谣言内容严重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造谣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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