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娃五年他消失,法院让他赔偿给了两万,这钱算不算值? 2012年,呼和浩特的哈某和包某结婚成家,之后有了孩子,生活开销变大,日子越过越紧张,到了2017年,包某表示撑不下去,就离家出走了,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留下哈某独自一人带孩子,还要照顾老人,五年里没人帮忙。 2022年,哈某实在熬不下去了,就去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她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让包某每个月支付一千元抚养费,再赔偿五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也支持了抚养费的请求,但没支持那五万元赔偿,反而给了两万元经济补偿,作为对她这些年操持家务的认可。 这两万元听着不多,其实有讲究,法院没有按照“谁犯错谁赔”来判决,而是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认定在家承担更多家务的一方可以获得补偿,包某没有打人也没有出轨,不算存在过错,但哈某确实独自承担了全部家务和照顾孩子的事,这些付出法院是认可的。 有人觉得两万块钱太少,你要知道北京有案子补了三万,上海有补了八万的,金额不是随便定的,要看地方收入情况、照顾时间长短、孩子数量多少,包某连收入证明都没有提供,法院只能判得保守一些,这也说明证据不够的时候,法官不会随便给钱。 这种丈夫消失的情况,在内蒙古的农村和小城市里经常出现,妇联2024年的报告提到,类似案件这几年增加了将近两成,大部分找不到家暴或出轨的证据,很多人不是因为感情破裂离开,就是因为承受不住压力跑掉了,可家务活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没有工资,也没有记录,想要证明自己的付出非常困难。 2025年1月,内蒙古高院发布一项新指引,规定长期照顾老人和小孩也算作劳动付出,社区可以为此开具证明,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新规之前,但它恰好成为一个实际例子,哈某没有获得赔偿,但得到了认可,她的努力终于被法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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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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