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 2024年7月2日,倪先生在中国农业银行郑州中牟白沙支行提前预约取款170万元现金,携行李箱行至银行门口数米处(银行称西侧25米)遭歹徒王某某持自制枪支袭击。双方缠斗近20分钟(据倪先生指控,但银行监控显示实际时长仅2分钟),倪先生面部重伤,左眼永久失明(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八级伤残),最终保住现金但终身残疾。 争议焦点:倪先生及目击者称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全程在门口观望,未上前制止、未报警(最终由路人报警);银行则称案发地因视线被车辆遮挡未及时发现,且于11:54主动报警(距案发8分钟)。 司法判决与赔偿落差: 歹徒王某某因生意失败预谋抢劫,提前数日蹲点银行,2025年2月因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死缓。倪先生提出38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含医疗费、伤残补偿等),但法院仅判赔7.3万余元,因现行法律限定此类赔偿范围仅覆盖直接物质损失(如医疗费),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等间接损失。歹徒无赔付能力,倪先生计划通过民事侵权诉讼向银行追偿。 行业反思与制度短板 事件暴露金融服务中“资金安全”与“人身安全”的割裂,亟需制度重构: 强制推行全链条防护:包括事前风险评估、事中武装护送至车辆落锁、事后明确旁观不作为追责条款。 纳入监管考核:将安保履职与银行评级挂钩,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纳入残疾赔偿金,避免赔偿不足导致受害者权益落空。 残酷现实:170万元现金的重量需客户以血肉之躯独力守护,而银行“盈利优先”逻辑下的责任真空,正瓦解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