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舆情”事件,要看从什么角度看。 有人认为,这反映了针对吸毒者“一次吸毒,终身受限”的民意,不能封存吸毒者的治安违法记录,甚至要将吸毒入刑;也有人(包括支持、推进封存的专家)认为,这么“激烈”的反对声,恰恰体现出对(曾经吸毒的)戒毒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吸毒人员会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严重的偏见与歧视。 我国2011年颁布的《禁毒条例》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对照这一条,再看看当前的“舆情”,如何落实10多年前就明确的(曾经吸毒)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还是“一次吸毒,终身受限”歧视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