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有彩礼?彩礼的演化历史为何? 中国人对彩礼的记忆,藏在泛黄的《仪礼》竹

云孜玩转趣事 2025-12-03 00:13:27

古代就有彩礼?彩礼的演化历史为何? 中国人对彩礼的记忆,藏在泛黄的《仪礼》竹简里。三千年前的西周,黄河流域的农人嫁娶时,男方必须捧着大雁、布帛上门——这不是简单的见面礼,而是《士婚礼》中“纳征”的仪式。 大雁南飞北归不失其时,象征婚姻的庄重;布帛五匹暗含“五行”,寓意夫妻和合。没有这道程序,即便男女两情相悦,也会被斥为“钻穴逾墙”的苟合,连生的孩子都没资格祭祖。鲁国的孔子或许没想到,这套被称作“六礼”的规矩,竟埋下了中国彩礼文化的根。 到了汉朝,彩礼开始“变味”。东汉王符在《潜夫论》里记载,普通农家嫁女,“一飨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吃顿饭的工夫就花光一辈子积蓄。 这种夸张描述背后,是铁器普及带来的生产力提升,让财富积累成为可能。就连王莽娶儿媳,都要拿出黄金二万斤——相当于当时全国年赋税的六分之一。 但此时的彩礼仍带着仪式感,《白虎通义》规定,除了纳征的布帛,其余五礼都要执雁,取“飞成行、止成列”的长幼有序之意。长安城的媒婆们深谙此道,总爱念叨:“雁腿绑的不是绳子,是两家的体面。” 真正让彩礼成为“法律凭证”的,是唐朝。《唐律疏议》里写得清楚:“聘则为妻,奔是妾。”白居易笔下的富家千金,即便与情郎私订终身,只要没收过聘礼,终究是“不堪主祀”的妾室。 法律对彩礼的宽容令人意外:一尺布、半斗米也算数,但“巾帕之类”的日常杂物不行——必须庄重得让街坊邻居都知道:这门亲事定了。敦煌文书里的婚约残片印证了这点,男方写“奉上绢两匹,充聘财”,女方回“领讫,永为姻眷”,简简单单几个字,就是受官府保护的契约。 明朝的彩礼,成了婚姻的“定金”。《大明律》规定,女方悔婚要“倍追财礼”,双倍返还的条款让彩礼有了担保属性。 浙江某地的县志记载,嘉靖年间有户周姓人家,收了李家二十两聘银后想悔婚,结果被官府判罚四十两,还挨了八十大板。 这种“违约成本”让彩礼从礼仪变成了经济筹码,江南富庶之地开始攀比聘礼厚度,苏州的绸缎庄甚至推出“十里红妆”套餐,从金簪到马桶都刻着吉祥纹样,迎亲队伍能排半里地。 清朝的彩礼,最终走向世俗化。山东《冠县志》记录,清末农家下聘要抬“喜盒”,里面装着首饰、布帛、酒肉,还要用活鹅代替大雁——因为真雁难寻。 富庶的晋商家族更讲究,乔家大院的聘礼清单里,除了现银,还有“良田十亩”的地契。此时的彩礼,不再是周礼的雁帛,而是实实在在的“家底较量”。河北农村流传的歌谣唱道:“彩礼三担半,媳妇娶进门;彩礼少一升,媒人断六亲。” 转折点出现在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从法律文书里消失了。但在黄土高原的窑洞里,太行山区的土炕上,老人们仍坚持“六礼不能废”。 六七十年代的“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八九十年代的“三金一银”(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银镯子),直到今天某些农村的“万紫千红一片绿”(五万张五元、一千张百元、若干五十元),彩礼始终在变,不变的是它承载的社会功能——从周礼的仪式担保,到明清的经济契约,再到当代的婚姻市场“硬通货”。 2023年,菏泽某村的调解员老杨算了笔账:当地彩礼均价18万,相当于农民六年纯收入。他抽屉里的调解记录写着:张家收了李家20万彩礼,闺女嫌男方木讷悔婚,结果两家为返钱打官司。 这让他想起爷爷讲的古:光绪年间,隔壁村的王老汉收了三斗小米当聘礼,后来闺女病逝,他执意把小米送还——“老辈人说,彩礼是信物,不是买人钱。” 从西周到今天,彩礼走过的三千年,何尝不是中国人对婚姻的认知史?当周礼的雁帛变成微信里的转账,当“纳征”的仪式变成银行的存单,不变的或许是那句老话:“彩礼轻重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得起这门亲事。”只是在房价飙升的今天,这份“看得起”,越来越多压在了点钞机的声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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