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50岁工厂老板背着妻子,偷偷在外面乱搞,谁料,不久查出性 病,他偷偷带着三妹去治疗,治愈一年后,三妹想生孩子上位,没想到那病二次进宫,她觉得纳闷不已,我和老板已经痊愈了,怎么又挨?医生问她,难道是老板出去偷吃,三妹悄悄说,他最近经常回他妻子那,医生若有所思地说,真相就在这里。 转眼一年又过去了,小渔看着身边的朋友成双成对,她也渴望尽快结束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以正妻的身份光明正大地站在老吴身边。 原来,50岁的老吴是有家室的,他跟妻子在深圳龙岗开了一家工厂,厂里经营美业上游经济。 工厂主要生产各种美甲、美发、美容的原材料。 10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老吴结识了年轻貌美的小渔。 20多岁的小渔青春靓丽,说话的声音娇滴滴的,很快,老吴就沦陷了。 两人背着老吴的妻子偷偷摸摸搞到一起,为了跟小渔在一起,老吴经常以谈业务、出差为由去找小渔约会。 工厂多数是老吴的妻子在打理、经营,老吴一心都在小渔身上。 甚至为了哄小渔开心,老吴花了大量钱财给小渔开了一家美容院。 美容院在老吴的支持与帮助下,做得风生水起,他有钱又有经济头脑,小渔离不开老吴。 虽然他们的关系见不得人,但是小渔从没想过离开老吴,一跟就跟了他十几年。 小渔眼看着自己年纪渐渐老去,如今已经36岁了,为了成功上位,她打算给老吴生个孩子。 谁料,2023年,小渔和老吴都查出有性 病,要孩子的希望破灭,小渔只能干着急。 为了治好两人的病,老吴偷偷带着小渔到医院找最好的医生治病。 治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的病终于被治愈了,身体恢复后,小渔又想到了要个孩子。 可她努力了一段时间,依然怀不上,一渔很着急。 2024年年底,小渔带着疑惑上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她得了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小渔懵了,这个病不是已经治好了吗,当时她跟老吴一起过来治的,两人都已经治愈,时隔一年,她以为已经痊愈,可以要个孩子了,没想到这个病二次进宫。 医生带着疑问看着小渔,小渔肯定地说,她只有老吴一个男人,医生说如果问题不在你身上,那就是在你另一半身上。 小渔的话让小渔若有所思,回去后,小渔质问老吴有没有背着他出去乱 搞? 老吴肯定地说绝对没有,小渔把医生的话传给老吴,老吴想了想说,难不成我老婆也被感染了? 老吴和小渔再次回到医院,果然两人都中招了。 小渔告诉医生,老吴最近经常回他妻子那里,老吴心虚地说,也就跟妻子同 房那么一两次。 医生说很有可能是你老婆也感染了,虽然你们之前治愈了,但是老吴回去跟他老婆在一起之后,又被感染了传给你。 医生建议让老吴的老婆也来检查,三人同时治疗,老吴听完直冒冷汗,他千叮咛万嘱咐,医生千万不要透露他在外面有人的消息。 之后,为了查个究竟,老吴千方百计哄骗他老婆去检查,最终结果显示阳性。 直到今日,老吴的老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感染上的,她一心扑在工厂里,一心只想着孩子。 有人说这个老吴太过分了,自己得了病还不知悔改,甚至把病传给老婆。 老吴的行为既自私又不负责任。他背叛相伴多年、全心打理工厂的妻子,与小渔维持十几年不正当关系,已然违背婚姻忠诚底线。 查出性病后,他隐瞒真相,既未告知妻子实情让其及时治疗,又因私会将病再次传染给小渔,漠视两个女人的健康。 小渔明知对方有家室仍纠缠,妄图“生子上位”,虽值得同情,却也因纵容不当关系自食恶果。 老吴的妻子勤恳持家却蒙在鼓里遭无妄之灾,最是无辜。这场闹剧皆因贪欲与侥幸而起,既伤了亲情,也毁了信任,令人唏嘘。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分中,该条明确夫妻忠实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仅限于情感专一,还包含对配偶健康权的保护。 老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渔维持十几年不正当关系,以谈业务为借口频繁约会,耗费夫妻共同财产为小渔开设美容院,既违背情感专一要求,也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更严重的是,其感染性病后隐瞒真相,未告知妻子并与其发生无防护性行为,导致妻子无辜感染,违背了“互相关爱”的核心要求,严重侵害妻子的健康权。 若妻子提出离婚,可依据该条认定老吴存在重大过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且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对无过错的妻子予以倾斜保护。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老吴的行为完全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需对妻子和小渔承担赔偿责任。 老吴明知自己曾患法定管理的性病,治愈后既未告知妻子病情,也未采取防护措施与其发生性关系,主观上存在放任疾病传播的过错;同时,其隐瞒与妻子的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