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彩礼定义为生育补偿,是不是有利于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 现在法律将彩礼定义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双方结婚了,甚至没有结婚共同生活了,就很难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如果结婚超过一定时间,即使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即使没有孩子,离婚时女方也可以留下大部分甚至全部彩礼。这样导致少数女人为了彩礼骗婚。从而也导致很多男人并不是付不起彩礼,但担心人财两空,就不结婚了。 如果法律更改一下对彩礼的定性,将彩礼定义为生育补偿。只要没有生小孩,就应该退还大部分甚至全部彩礼。这样那些男人没有后顾之忧,是不是可能就愿意付彩礼结婚了?女人即使想拿着高额彩礼跑路,也得生个小孩才能拿到彩礼,是不是也能提高生育率了? (补充)看了很多朋友的回复,补充几点。第一,我觉得将彩礼作为生育补偿有一定的逻辑和现实基础。多数传统家庭,女性照顾家庭更多,生和育的过程会影响职业发展和收入,给补偿也可以接受。第二,作为生育补偿并不影响女性生育权,你完全可以决定不生,不生别想着把彩礼带走就可以。第三,也不存在物化女性的问题,彩礼是为了补偿你生和育过程对你收入、职业发展的影响,你没生没育自然不需要补偿。第四,我主要是看到农村里那些男人,担心人财两空,即使能付得起彩礼也不敢结婚。如果彩礼被认定为生育补偿,即使离婚了,他们至少也能留个后。但是不是他们自己没有这个意愿,我并不了解。或许确实有可能。 ------------------------------------ 你可真敢想?还?那个这个补偿是不是要有个官方定义的标准?定多少才能合适?经济状况不好的拿不出来怎么办? 生育率这个事儿,你可以查一下咱们旁边的棒子国他们生育率有多低,他们政府补助多少,这个根本不是某一个角度的问题
为什么国家高层不出面制止高价彩礼?
【19评论】【3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