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凌晨3点,一位3岁的女童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小娃娃穿着一件短袖、一双凉拖,非

芹姐说法 2025-11-26 21:47:30

深圳,凌晨3点,一位3岁的女童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小娃娃穿着一件短袖、一双凉拖,非常焦急的穿梭在红绿灯街头。情况非常危急,正好被巡逻的工作人员看到,立刻追上女娃娃询问。但是女童“咿咿呀呀”的表达,一时无法判断孩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后才弄明白:孩子爸爸在外面出摊,这么晚了还没回家,可把娃急的。 “她就是溜出去寻找爸爸了!”深圳新闻网11月2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悉,孩子的妈妈后来哭着出来寻找,看到孩子被民警给送回来,情绪非常激动,并且表示了感谢。 近日,大概凌晨三点左右,在毫无人烟的街头,突然“闯”入了一个小小的身影。这是一个女娃娃,大概3岁多,她焦急的奔跑在街头,似乎在寻找什么人。 正在值班的民警看到了,他看到女娃娃身影非常单薄,只穿着了一件短袖,脚上穿着一双凉拖。当时外面温度较低,看到孩子这身打扮,让民警心疼不已。 “小家伙肯定是走丢了!”当时民警心里这样盘算。于是就走上前,一把拉住了女娃娃,并且关切的询问:“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呀!” 看到有叔叔在,小女童开始“咿咿呀呀”的比划。但是说了半天,民警并没有听懂,而且由于年龄非常小,根本没法描述父母的情况,包括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看到眼前的叔叔似乎没有明白,小丫头有点不大耐烦,想要继续往前走,似乎要去继续寻找什么东西。 望着眼前的情况,确实有点难办。这时,民警想到一个好办法:“那么小妹妹,你可以带叔叔回家去吗?” 听到这话,小家伙似乎是听懂了,开心的点点头,拉着民警就开始往小巷子里走。为了防止小家伙害怕,民警一边拉着女童的小手,一边关切的安抚。 终于,在走到桂澜中路的时候,女娃娃突然露出了开心的微笑,并且用手指向不远处。这个时候,居民楼里走出一个黑衣女子,女娃娃开心的大喊:“妈妈!” 听到孩子的呼喊声,黑衣女子快速的朝着这边跑来。眼前的这位母亲冲出楼道、泪流满面。看到民警牵着自己的女儿,孩子的妈妈一时间竟然无语凝烟,感动的连声道谢。 根据了解,原来女娃娃跑出来是想要去找爸爸。爸爸还在外面出摊,为了家庭奔波劳累,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回家。 眼见着爸爸没有回家,女童趁妈妈熟睡,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跑出了家门去寻找爸爸。而快到凌晨四点的时候,妈妈才发现身旁的小孩不见了,正在焦急的时候,就听到楼道里传来女儿的声音。 说完,妈妈又哭着对民警表达了万分感谢。民警微笑着说:“没关系,我家也有这么大的女儿,不过以后你们要加强看护哦,小孩很天真的,一不留神可能就溜掉了。” 1.民警夜里遇到3岁女童,灵机一动,想到好方法将孩子护送回家,这一点彰显了人性化执法吗?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间夜里送未成年女童回家,是人性化执法的典型体现。民警对于流落街头的未成年人具有法定的保护义务,需要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且护送其回家。 凌晨,执勤的民警在街头看到令人心疼的一幕:一位女童穿着短袖、凉鞋行走在街头,情形非常危险,立刻追寻到小孩并且蹲下来安抚小孩的情绪,这样的执勤方式不仅体现了细节,更加传递了温度,是“法理情”相融合的典范。 2.作为孩子的妈妈,夜里没有锁好门,因为看护疏忽导致孩子独自一个人出门,如果引发危险,妈妈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典法》第1188条规定,未成年小孩遭到损害时,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照顾未成年人,需要关注“是否尽到合理注意”,确保小孩不要遭受侵害。 作为妈妈,当然不可能有完美妈妈,监护小孩时难免会有一些小疏忽,但是大方向不能犯错,给孩子做好提醒,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睡觉之前检查门窗,务必要关紧;给孩子佩戴走失手环,以便不时之需,等等。 本案中的妈妈已经非常自责,并且也接受民警的建议,后期还需要多加看护,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看完本案之后,大家是否也都会给工作人员一个大大的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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