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男子发视频称,自己在店里玩游戏时,一个陌生人闯进来强吻了自己。视频一

梅姐说法 2025-11-22 02:04:30

云南曲靖,一男子发视频称,自己在店里玩游戏时,一个陌生人闯进来强吻了自己。视频一经发出受到众多人关注,接受采访时男子还一本正经讲述自己遭强吻的细节,经过多家媒体报道,事情越闹越大,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件事竟然是男子和妻子自导自演的。结果悲剧了,男子后悔万分。 据齐鲁壹点报道,几天前,一则新闻引起了众多关注。男子任某某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配文称:不光出门要保护好自己,在店里也一样。 视频显示,任某某正坐在他店里的电脑桌前玩游戏,一名身穿黄色上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陌生人突然闯进任某某店里。 陌生人径直走向任某某,二话不说抱住任某某就强吻了他。任某某一脸懵,对方亲吻了任某某后,又直接离开了。 任某某的视频发布出去后,顿时引起了众多人围观,任某某回应称,对方裹得严严实实的,又戴着帽子,分不清是男是女。 有人在评论区发出质疑,发生这样的事,在公共场合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有人问任某某为什么不报警,任某某称对方没偷东西,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就没报警。 因为事情太过于新奇,多家媒体也注意到了这个视频,并采访了任某某。 面对采访,任某某一本正经地进行了回应,还讲述了自己被陌生人强吻的细节,并强调,陌生人亲了自己好几下,当时还有一个人在店外录像,应该是那个人的同伙。 经过转发报道,这则新闻一时之间引起了很大轰动,当地民警也注意到了这件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这个视频是摆拍的,那个强吻任某某的根本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任某某的妻子。 任某某接受调查时表示,他拍这个视频的目的就是娱乐一下,搞点流量、博取眼球。任某某还说,他也没想到,这个视频会被转载,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 任某某更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编造假新闻大量传播,竟然涉嫌寻衅滋事,最后被拘留了8天。 不少人感到疑惑,任某某只是拍个视频,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为什么会被拘留? 首先,任某某拍摄的视频内容是虚假的,所谓陌生人强吻实际上是他和妻子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任某某通过发布视频,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述虚假细节,将这个编造的故事广泛传播,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在信息时代,网络传播速度极快,一条虚假信息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引发大量关注和讨论。 任某某的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众多人围观,多家媒体也进行了报道和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轰动。 任某某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息传播环境,使公众接收到了不真实的信息,影响了公众对真实情况的认知和判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没有明确列举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属于寻衅滋事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如果达到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是可以被认定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 任某某编造的虚假视频广泛传播,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讨论,甚至有人在评论区提出关于公共场合人身安全的质疑等问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混乱。 任某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娱乐的范畴,对公共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民警认定他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也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作出了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某某的行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严重程度,但他的行为模式与《刑法》所规制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具有相似性。 这也提醒我们,即使是看似轻微的编造虚假信息行为,也可能会触犯法律。 任某某认为自己只是拍个视频娱乐一下,没有伤害到谁,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虚假信息的传播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焦虑,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如果每个人都随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那么社会将陷入信息混乱的状态。 对这种行为进行制裁,不仅是对任某某个人的惩罚,更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可靠性。 任某某的行为警示我们,有些玩笑开不得,不信谣不传谣,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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