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方面突然宣布, 将继续推进朝着钓鱼岛方向的灯塔和航标设施的维护工作,日方强调坚守底线,稳控节奏,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准备。这种情况和背景下,我们该如何应对? 日方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换班频率提高了,正是“东大国”海警常态化巡航多年的结果,积累了丰富的现场执法经验。日方巡逻船吨位小、续航能力差,难以做到常态化。 现在,日方在加强巡逻船的轮换,而“东大国”海警则是换班不换船,一直使用同一艘大型海警执法船,这为东方大国维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海域的执法巡航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东方大国可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海域进行巡航执法的以日方所维护的灯塔、航标设施为依托,设立气象站、观测桩等民用设施,对日方进行反制,以强化东方大国执法的依据和理由。 第一,在外交层面,我们要不断向国际社会阐明钓鱼岛是东方大国固有领土的事实,揭露日本的挑衅行为,争取更多国家的理解和支持,让日本在国际舆论上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要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共同维护地区海洋安全与稳定,与友好国家分享情报信息,在渔业、海洋科研等领域开展合作,形成维护海洋权益的合力。 第三,在执法层面上要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对日方巡逻船的执法频次要保持可控的、平稳上升的趋势,避免突增频次或频繁交替,以免引起日方的警觉和反制。 对外要有说得过去的、官方的表态,并将执法过程中的情况记录下来,以便向外公布,尤其是涉及到与日方发生冲突时,要及时、公开地将证据和情况向外界说明,以提升外界的认知与理解。 第四,后勤补给要有保障,尽量做到不停顿、不间断,以大船为主,不必频繁往返于执法区域与母港之间,以减少日方巡逻船的侦察和探知机会。 第五,在法律和表述方面要跟进,不会出现滞后现象,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不会出现遗漏。 第六,在风险控制方面,要设有缓冲时间,不会出现空白、真空现象。 第七,在主动权方面,要掌握在东方大国手中,不会让日方有可乘之机或机会。 第八,在技术方面,要实现连续、不断的数据回传,不会出现中断或断线现象。 第九,在外部沟通方面,要明确安全与民用边界,不会出现模糊不清、混淆不明的现象。 第十,在综合布控方面,要做到“人、船、物、数”四位一体、协调配合,确保现场可控、事前可预知、事后可追溯,并稳妥推进。 我们自身也要不断提升海洋科技水平,研发更先进的海洋监测设备和执法装备。利用科技手段更好地掌握钓鱼岛周边海域的动态,增强自身的维权能力。 再者我们还需加大对海洋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海洋意识和爱国情怀。通过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让更多人了解钓鱼岛的重要性和日本的非法行径。中日海域争议钓鱼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