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0岁大爷把12岁女孩哄骗到卧室说要给她量身高,女孩信以为真,跟着大爷进去了,谁料,进到卧室,大爷不仅给女孩看了不该看的画册,还伸手摸她不该触摸的部位,女孩吓懵了,赶紧逃离,事后她告诉母亲,母亲心疼不已,报警处理,大爷很快被抓,可他死活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法院最终这么判。 这事发生在北京一个老旧小区里,60岁的王大爷(化名)和女孩家是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女孩父母觉得老人和蔼,偶尔会让孩子帮着捎点东西,从没设防。那天周末,女孩独自在家写作业,王大爷突然敲门,满脸和善地说:“丫头,爷爷最近眼睛花,想给孙子买衣服,不知道尺寸,你跟爷爷进屋,帮爷爷当个参照物量量身高呗?”12岁的女孩没多想,觉得是邻居爷爷的小请求,便放下笔跟着进了卧室。 一进卧室,王大爷就反手关上了门,原本和善的脸色变得有些异样。他没拿尺子,反而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本封面露骨的画册,塞到女孩手里,让她“看看这个”。女孩翻开几页,全是不该看的画面,吓得赶紧把画册扔在地上,转身就要走。可王大爷一把拉住她,伸出手触碰她的隐私部位,女孩瞬间吓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逃跑,她用力挣脱王大爷的手,哭着冲出卧室,一路跑回了自己家。 回到家后,女孩浑身发抖,半天说不出话,母亲察觉到女儿不对劲,反复询问下,女孩才哭着说出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母亲听完整个人都懵了,心疼得直掉眼泪,既愤怒又自责,当即拿起手机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当天就将王大爷抓获归案,可面对审讯,王大爷却矢口否认,一口咬定是女孩“记错了”“诬告他”,说自己只是让女孩帮忙量身高,根本没做过不雅举动,全程“零口供”对抗调查。 为了查明真相,警方调取了小区监控,虽然卧室里没有摄像头,但监控拍到女孩哭着从王大爷家跑出的画面,时间线与女孩陈述完全吻合;随后,民警在王大爷卧室床头柜里搜出了女孩所说的不雅画册,画册上还残留着女孩的指纹;更关键的是,在询问女孩时,她详细描述了卧室的布局、画册的样子,以及王大爷的具体动作,这些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逻辑清晰、稳定一致,完全符合12岁孩子的认知和表达能力 。办案人员还核实,女孩一家与王大爷此前无任何矛盾,不存在诬告的可能,报警也十分及时,进一步印证了女孩陈述的真实性。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虽然王大爷拒不认罪,但女孩的陈述细节具体、可与物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符合《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中“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了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且排除诬告可能的,一般应当采信”的规定。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认定王大爷构成猥亵儿童罪——即便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依然可以定罪量刑 。考虑到王大爷诱骗未成年人、作案地点隐蔽,且毫无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判决结果下来后,女孩母亲松了一口气,她带着女儿接受了心理疏导,慢慢走出了阴影。小区里的邻居得知真相后,都对王大爷的行为感到愤怒:“看着挺老实的人,没想到这么坏,对孩子下手太缺德了!”也有家长感慨:“以后真得给孩子多普及安全知识,不能让孩子轻易相信外人,哪怕是邻居也不行。” 其实,猥亵儿童犯罪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隐蔽性强,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法律从未给这类恶行留有余地。根据法律规定,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不论儿童是否同意、是否反抗,只要实施了猥亵行为就构成犯罪,且会依法从重处罚 。这起案件也提醒所有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告诉他们身体的隐私部位任何人都不能碰,遇到陌生人或熟人的不当要求,要第一时间拒绝并逃跑,事后及时告诉家长或报警。 孩子的身心健康是底线,任何触碰这条底线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王大爷的案例再次证明,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即便嫌疑人百般抵赖,法律也会凭借扎实的证据,还被害人一个公道,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你平时会给孩子普及这类安全知识吗? 该新闻引用站外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