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个吊带裙逛街,结果自己照片被人偷拍,两年后还印成画册卖钱,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气炸。南京陈女士就碰上了这种糟心事。2021年她在街上散步,被摄影师李某偷拍,照片直接发进了街拍群,从头到尾没跟她打过招呼。要不是2023年朋友在网上刷到,她还蒙在鼓里。更恶心的是,照片被配上“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这种阴阳怪气的标题,到处参展、印画册卖钱,网友还顺着网线找到她账号留言调侃。陈女士找对方删图没人理,最后只能告上法院。 法院判得干脆:这仨人立马删照片、赔钱、书面道歉。为啥?拍得清清楚楚的脸和身材,就是法律上的“肖像”,没经同意就拍就发,已经侵权了;还拿去赚钱、嘲讽,连名誉权也一起侵犯了。有人说“街上拍的怕啥”,这想法真错了。民法典早讲明白了,不管赚不赚钱,没经允许拍别人发出去就是违法。之前三里屯街拍网暴的案子,最后拍摄者也是赔钱道歉,跟这回一模一样。 要我说,街拍不是瞎拍,别拿“随手拍”当借口。人家好好逛个街,凭啥成了你博眼球赚钱的工具?尊重肖像权是最基本的规矩。万一真遇上这种破事儿,别怂:先截图存证,再找平台删内容(平台24小时内必须处理),不行就直接起诉,一告一个准。出门在外也别觉得公共场所就没隐私,被乱拍就得硬气维权。你遇过街拍的吗?要是被拍了会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