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在常去的面馆点6元素面后,因高跟鞋踢到玻璃门台阶摔倒,致左髌骨骨折十级伤残。她索赔21万元,主张餐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查明,餐馆台阶已做防滑处理,当日无油污,且其他顾客未摔倒,而刘某某作为常客,明知台阶布局却未因高跟鞋减速,自身疏忽是主因。最终判决刘某担85%责任,餐馆因台阶坡度隐患担15%(3.15万元)。 谁的错谁担责,不能全赖餐馆! 法律规定餐馆得保障客人安全,比如台阶防滑、提醒小心。但这案子里,餐馆台阶做了防滑,也没油污,其他客人都没摔,说明不是餐馆设施有大问题。 而女士自己穿高跟鞋走路没看清,又是老顾客,明知店里有台阶还不小心,这才是摔倒的主要原因,穿高跟鞋本来就容易崴脚,自己不小心怪不了别人。 法院判女士自己承担85%的责任,餐馆担15%,这挺合理的。 一方面,女士不能因为自己穿高跟鞋摔了就找餐馆要21万天价赔偿,自己的疏忽得自己负责,另一方面,餐馆台阶坡度有点陡,没贴明显提醒,也得承担一点次要责任。 去公共场所,自己也得长点心,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商家。 比如穿高跟鞋走路就得更小心。 商家也该把安全措施做得更细,比如贴个“小心台阶”的提示牌,避免纠纷。 您怎么看?
湖南一女子在常去的面馆点6元素面后,因高跟鞋踢到玻璃门台阶摔倒,致左髌骨骨折十级
赵广宇探微一二六五
2025-10-13 22:49:55
0
阅读:27
烟¥花,,乐
合理个屁,为什么商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