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生通道变成了一堵墙”。河南新乡,一顶楼的住户把原本逃生通道的消防门砸掉,砌成了一堵墙,还在自家楼上新建了两间房,把房子改成了楼上楼下的小别墅。他虽在旁边另开了一道门,这道门虽能通往天台,却比原来的门高出好几米,需要顺着他搭建的楼道再往上走才能到达。而且这楼道既没装护栏,也不结实,看着就让人心慌。此外,这位顶楼业主还把整个楼顶弄平,破坏了原有的排水系统,曾导致积水倒灌进电梯,让大家一个多月都没法使用电梯。城管局在8月21日就发出通告,要求该业主整改,可如今一个多月过去,顶楼的违规修建已经完工,丝毫没有拆除的迹象。目前,多个部门将联合对顶楼业主进行核查,若其仍不整改,将直接进行处罚。 这是一个新楼盘,业主们纷纷开始装修入住,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氛围。 可最近他们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该楼盘的两个单元共15户、100多人,都在担心一旦发生火灾,会没有逃生通道。 起初,业主们发现自家顶楼传来乒乒乓乓的装修声,都以为是别家在装修自己的房子,后来远远一看,才发现自家单元顶楼的布局和旁边单元不一样。 于是他们上到顶楼查看,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消防通道怎么变成了一堵墙? 他们再往上一看,发现砌墙的地方虽另开了一道门,但这道门比原本的消防通道高出好几米。 原来的消防门开在楼梯尽头,而现在这道门——不能算消防门,只是一道普通门——开在原来楼层的最顶部。 业主们需要顺着对方增高搭建的楼梯爬上去,才能到达天台;出去的地方也不再是原来的天台,而是比原来的天台高出3米多的位置,也就是顶楼业主在天台上搭建的房间的顶部。 业主们看到这一幕,首先不是眼红对方多了两间房、把家改成小别墅,而是担心一旦发生危险,自己该怎么逃生。 要知道,原来的消防门是特殊材质,能防火隔热,可现在对方弄的这道门,有没有这样的功能呢? 即便这道门用的是原来拆下来的消防门,它的密封系数是否达标?万一发生火灾,烟雾会不会源源不断地往外窜? 还有他新建的楼梯没有护栏,一旦发生危险,人多往上冲时,要是有恐高的人、身体不舒服的人,或是小孩摔下去,该怎么办? 业主们把这些安全隐患都想到了,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担心。 另外,原本隔壁单元和他们单元的天台是相连的,要是其中一边发生火情,这边100多人还能跑到隔壁天台避险,两边天台加起来的空间也足够用。 关键是现在顶楼业主把自家这边的天台抬高了3米,要是第一单元的100多人都跑到自家单元的天台上,平台空间根本不够用;要是想跳到另外一个单元的天台,3米多的高度对年轻人来说或许还行,可对老年人和小孩来说,危险系数极大。 因此,业主们赶紧找到城管局反映情况,希望能阻止对方继续修建。 他们还提到,之前对方修建这两间房时,电梯就出现过渗水问题,导致电梯维修了一个多月才恢复使用。 后来经判定,渗水原因正是顶楼业主的违规修建破坏了天台原有排水系统,一旦下雨积水,水无法排出,就直接渗漏进了电梯。 城管局早在8月21日就发出通知,要求该业主立即整改,且必须在9月5日前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原样。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个多月过去,顶楼的违规建筑不但没拆除,反而把原本没修建好的部分都完工了,这让业主们十分纳闷。 大家原本以为,城管局发了通知,对方会按规定整改,谁知道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完全不服从要求。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和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立即联合执法,针对此事进行跟进处理,若顶楼业主仍不整改,将依法进行处罚。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顶楼业主没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加建房屋,还砸消防门砌墙,这就是明摆的违建。 执法部门会先让他停工,再限期拆违建,把消防通道和排水系统恢复原样。 他要是到期不拆,政府能强制拆除,拆房子的钱说不定还得他自己掏。 就算拆了,这违建没法整改消除影响的话,还可能按建房成本5%-10%罚他钱。 顶楼天台和消防通道不是他自家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他私自占了建房,就是抢大家的共同财产。 而且他堵消防通道、建没护栏的楼梯,违反了消防法里“疏散通道必须畅通”的规定,一旦着火,100多人没法安全逃生,简直拿大家的命当儿戏。 就这行为,他个人可能被警告,或者罚500块以下。 还有,他破坏排水系统导致电梯渗水停运一个多月,给其他业主造成的维修费用和出行麻烦,都得他来赔偿。 其他业主要想维权,能联合起来投诉,也能通过业委会起诉他,让他拆违建、赔损失。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都市报道2025-10-12
李圣律师,你糊涂啊!庭审里主犯当场暴走,法警都拉不住,骂审判长又冲原告,你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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