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经过一户人家时,看到门口坐着一只长相俊美的黄狗。男子心

芹姐说法 2025-10-07 15:07:49

山西,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经过一户人家时,看到门口坐着一只长相俊美的黄狗。男子心生歹念,下车准备将黄狗拎走。尽管男子电动车上还有一只小鹿犬,但是他毅然决然丢弃自己的小狗,也要把人家的黄狗偷走。途中,因为黄狗不断挣脱,男子连人带狗都摔倒在地。但是最终,几经挣扎,他还是坚持将狗给偷窃带离。 百姓关注10月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最为离谱的是,因为自己弄丢了小鹿犬,第二天男子还带着几个人来到主人家门口找狗,态度非常嚣张。 这一天,一名中老年男子,穿着黑色衣服,开着电动自行车,穿行在乡间小路上。途经一家农户时,他被农户家门口的一只黄狗吸引了。 不知道是因为黄狗长相憨厚、俊美,还是因为对方是一只宠物犬,男子立刻停下车来观看这只狗。看了一会之后,他开始心生歹念,想要把这只黄狗顺手牵羊带走。 而自己电动车上,还蹲坐着一只小鹿犬,男子此刻的心思,可完全不在自家狗身上了,一心想要把大黄带回家。 于是趁大黄不注意,男子一把抓住黄狗的后脖颈,连拉带拽的将狗给拎到自己的电动车上。把狗安置好之后,自己赶紧一把油门加速离去。 期间黄狗不断挣扎,男子一个踉跄,瞬间摔倒。男子、车子、狗子,全都跌倒趴下。即便如此,男子也没有放开狗子的后脖颈。扶稳车辆之后,男子连人带狗,再次踏上了归程。 就这样,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水灵灵的将人家的黄狗给偷走了。而自家的小鹿犬,完全就被男子给遗忘在原处。 第二天,狗主人荆先生发现自家大黄不见了,立刻去四下寻找。查询了自家门口的监控之后,才发现原来狗子是被人给偷走了。 荆先生表示,这只大黄狗是自己花了3000元购买的,是一只名贵犬种。不过万幸,监控将这名偷狗男子的面貌完全都给拍摄下来。荆先生也及时报警,将监控画面提交给了工作人员。 报警处理之后,荆先生回家,到了自家门口,却又再次得知了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 邻居告诉自己:“刚刚来了几个人,在你家门口转悠呢!看样子,是来找什么东西的!” 邻居表示,刚刚有几个人,跑到荆先生门口来,说要找狗,说昨天在这边弄丢了一只小狗。荆先生这才想起,当时这个男子放着自己的小狗不顾,执意拎走自己的黄狗,他还好意思上门来找狗?实在是太嚣张了一些。 目前,接警之后,工作人员称会根据这个人的面貌特征,帮助极力找寻到嫌疑人。因为狗的价值比较高,如果确定为盗窃,还会根据价值来量刑惩处。 荆先生表示,自己跟狗也处出感情了,虽然是动物,但是也要用心对待。看到那个男子残暴的对待自己的狗,内心真的很不好受。 1.男子粗暴对待小狗,并且还给狗摔倒,男子是否涉嫌虐待小动物呢? 黄狗作为狗主人的私人财产,故意拎走,或者摔倒小狗,这个行为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会被依法处以5-15日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 从监控画面来看,男子粗暴对待小狗,又是拎狗子的后脖颈,又是将小狗从电动车上摔倒,引得小狗哇哇叫。他的这个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需要依法做出民事赔偿。 2.男子偷走人家价值3000元的小狗,此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 根据《刑法》第264条及司法解释可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1000-3000元以上,即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男子跑到人家大门口来偷窃犬只。事发后,狗主人荆先生称,这只狗是他花费3000元买回来。根据价格可知,男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后期会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这只黄狗作为具有感情价值的产物,狗主人对其感情较深,而且属于其私有财产,他人不可以随意侵犯。这位偷狗者,后期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不知者无畏、不懂“法”者,后期必定要面临较为严厉的处罚。上门盗窃,此举实在是不应该。大家对于这位男子的行为,是否也感到非常不齿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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