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南京地铁3号线上,王女士夫妇闲聊“鸡鸣寺”景点时,邻座粉衣女子突然暴怒,称“鸡鸣寺”三字是在暗讽自己,当场飙脏话、录像,还报警要求对方去派出所。女子坚称“不能说‘鸡’字”,哪怕被解释是地名也不依不饶,直到自己到站才罢休。此事不仅引发对公共场合边界感的讨论,更藏着不少法律门道,网友对此吵翻了天。 一、地铁惊魂:聊个景点,咋就成了“暗讽”? 10月4号上午,王女士和老公带着一家老小坐地铁去红山动物园,路上顺口聊起沿途的景点:“鸡鸣寺、玄武湖离得近,之后要不要顺道去逛逛?” 这本是游客再正常不过的路线规划,没成想邻座一位粉衣女子突然炸了毛。 女子猛地凑上前,指着王女士老公说:“你故意暗讽我!” 王女士一家直接懵了,反问:“我们聊景点呢,怎么就暗讽你了?” 这时候他们才搞明白,女子是对“鸡鸣寺”的第一个字敏感,把地名和不礼貌的指代画了等号。 王女士赶紧解释“鸡鸣寺是南京有名的寺庙,就是个正常地名”,可女子根本听不进去,反而越说越激动,当着孩子的面就飙起脏话,连小孩都没放过。见王女士一家想息事宁人,女子还不依不饶,掏出手机对着他们录像,嘴里念叨“你们都在暗讽我”。 王女士老公忍不住怼了句“你以为自己长得多好看吗”,这下彻底点燃了女子的怒火,脏话骂得更凶,还挑衅:“就说脏话了,你能怎么样?反正你们不能在我面前说‘唧(鸡)’!” 王女士无奈回了句“你要是这么敏感,不如别出门”,女子立马反驳:“出不出门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 最后被追问“为啥说鸡鸣寺就是暗讽”,女子的回答更离谱:“那我说你是鸭呢?” 整场闹剧直到女子到站下车才结束,好好的出游心情,硬生生被搅黄了。 二、法律拆解:女子的行为,到底越界了吗? 不少人看完觉得“这女的太离谱”,但很少有人想过:她的辱骂、录像行为,其实已经踩了法律红线。这里面3个法律点,普通人必须搞懂。 1. 当众飙脏话、辱骂,只是“没素质”?可能违法! 女子当着孩子的面脏话连篇,甚至辱骂王女士一家,这可不是“脾气差”这么简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能处5-10日拘留,还能并罚500元以下罚款。 简单说,公共场合骂人不是“小事”,只要被认定为“公然侮辱”,就可能被拘留、罚款。王女士一家要是当时选择报警,并且能提供女子辱骂的录音、录像证据,警方完全可以依法处理。 2. 私自录像并纠缠,侵犯隐私和权益吗?算! 女子未经允许就对着王女士一家录像,这种行为也涉嫌侵权。《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肖像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拍摄、公开他人肖像和隐私。虽然地铁是公共场所,但正常乘客的影像也受保护,女子以“被暗讽”为由录像,并且用录像行为持续纠缠,已经干扰了他人正常出行,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3. 自己敏感,能禁止别人说地名吗?没这个权利! 女子要求别人“不能说‘鸡’字”,本质上是想用自己的敏感,剥夺他人正常交流的权利。但在法律上,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只要言论不违反法律、不侮辱他人,在公共场合讨论合法地名、正常话题,就是受保护的权利。 反过来,女子因自身敏感无端指责他人,属于“主观臆断”,王女士一家没有任何过错,完全不用为她的“玻璃心”负责。 三、网友吵翻:是“玻璃心”还是“另有隐情”? 这事被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吵成了两派,观点反差极大。 吐槽派:自己敏感还耍横,纯属没事找事 “南京人天天说鸡鸣寺,那不得天天跟人吵架?这是没常识还是故意找茬?” “人家聊景点而已,她自己往歪处想,这不纯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反倒显得心虚。” “当众骂人、录像,这已经是寻衅滋事了吧?要是我直接报警拘她,凭啥受这气!” 理性派:可能是情绪问题,但行为仍不对 “感觉她不像故意找事,更像有情绪调节障碍,我们公司以前也有这样的人,一点小事就炸毛,后来去看病了。” “就算有心理问题,也不能随便辱骂别人啊,公共场合得讲规矩,不能让别人为她的病买单。” “其实双方都能退一步,男方最后那句‘你以为自己好看吗’也有点冲,不过主要还是女方太极端。” 结论:公共场合,“边界感”到底有多重要? 这场因“鸡鸣寺”引发的闹剧,本质上是一场“边界感”的冲突:王女士一家有正常交流的权利,粉衣女子有保持情绪稳定的义务,可后者却用自己的敏感,强行打破了公共场合的相处边界。 它给我们提了两个醒:一是遇到这种无端指责,别一味忍让,保留好录音录像证据,及时报警,法律会撑腰;二是如果自身情绪容易失控,要先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是让无辜者买单。 不过网友的争论还没停:有人说“这女的就是欠收拾”,也有人说“可能是有难言之隐,该被理解”。你觉得遇到这种情况,是该当场硬刚维权,还是息事宁人躲开?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国庆期间,南京地铁3号线上,王女士夫妇闲聊“鸡鸣寺”景点时,邻座粉衣女子突然暴怒
笔尖下说法
2025-10-06 2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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