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赡养母亲30多年,来不及立下遗嘱,80岁的母亲就在睡梦中去世。母亲的房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06 20:50:37

上海,男子赡养母亲30多年,来不及立下遗嘱,80岁的母亲就在睡梦中去世。母亲的房子,价值800多万,大哥提议,把房子卖了,把钱平分,三个子女,每人可以分到266万。二姐对此提议,举手赞同,男子大怒:“我赡养母亲30年,吃喝拉撒都是我管,你们甩手掌柜,母亲刚走,就要来分遗产,摸摸良心,凭什么平分?”三人闹到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 晨曦微露,刘晓峰披上衣服,照例过来看看母亲。 母亲躺在床上,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平时这个时间,母亲早就醒来。 刘晓峰感到不对,上前一探母亲鼻息,不知何时,母亲已经在睡梦中去世。 虽然早有预料,但是此时此刻,刘晓峰还是埋头哭了起来。 母亲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大哥二姐,刘晓峰排行老小。 刘晓峰十几岁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将三个孩子拉扯长大。 孩子们各自成家,又添了孙子,母亲觉得,总该可以休息休息,喘一口气。 大哥和母亲商量,希望母亲把房子卖了,用卖房子的钱给长孙娶媳妇用。 母亲一口拒绝,这套房子,是母亲最后的保障,卖了房子,就意味着没有了家。 母亲还想,自己三个孩子,哪能把房子全部给了老大,都是亲生的骨肉,不能有所偏向。 大哥看房子要不到手,恼火之下,和母亲翻脸,两口子把母亲大骂一通,甩手离开。 母亲气的大哭,刘晓峰得到消息,赶忙回家,把母亲接回了自己家里。 谁知这一住,就是30年,刘晓峰和妻子,丝毫没有嫌弃过母亲,他们对母亲的照顾尽心尽力。 大哥二姐,乐得轻松,从不过问,就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个。 这天,母亲突发脑梗,刘晓峰赶紧把母亲送到了医院,总算抢救及时,母亲缓了过来,可惜半个身子,已经不听使唤。 母亲住在医院,老大始终不见人影,二姐来了两次,露了露脸,转身就走。 只有刘晓峰夫妇,尽心照料,一个月后,他把母亲接回了家里。 母亲心里感动,她看到了大儿子和闺女的态度,心里发凉。 而小儿子为了自己,瘦了一圈。 自己的房子,本打算给仨孩子平分,如今看来,只有小儿子才值得自己的托付。 母亲下定决心,要在有生之年,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夫妇。 谁知刘晓峰一口拒绝,他怕母亲一旦过户,大哥大姐必定不依不饶,他们会闹上家门,还会说自己是贪图母亲房子,才假心假意,照顾母亲。 他还觉得,母亲会长命百岁,现在就要安排后事,实在是不太吉利。 于是这事就暂时搁置,万万没有想到,母亲在睡梦中,猝然离世。 大哥大姐接到电话,迅速赶来,他们在母亲灵前一跪,大声干嚎。 哭去哭够,脸上没有一丝眼泪,假装抹抹, 就直起了身。 他们也不问母亲临终的情况,直接就提出卖了房子平均一分。 刘晓峰没想到哥姐竟然冷漠到如此地步,母亲尸骨未寒,他们没有半分伤心,就要卖房子分钱。 何况,母亲生前,他们并未管过一天,凭什么提出平分遗产? 自己本来以为,母亲要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对哥姐不公,虽然他们生性凉薄,但是毕竟也是母亲亲生。 谁知就连母亲去世,他们也未见一丝伤心,他们只希望分了遗产,赶紧拿钱走人。 刘晓峰坚决不同意平分,三人意见不和,一路闹到法院。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母亲猝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哥姐认为,母亲的房子,应该走法定继承,三人平分。 《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只要父母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让他人继承房产,子女就可以在父母去世后,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分到的遗产份额应该均等。 哥哥姐姐认为,弟弟刘晓峰提出他要多分房产,因为他对母亲照顾最多,可是他却不说,母亲在他家,洗衣做饭,为他夫妻分担家务。 哥姐认为,刘晓峰没资格提出多分母亲的遗产。 2、刘晓峰彻底看清了哥姐的嘴脸,他坚持认为,哥哥姐姐生性凉薄,对母亲未尽孝道,未尽赡养义务,应该少分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刘晓峰与哥哥姐姐并没有协商一致,母亲在世期间,一直和刘晓峰夫妇居住在一起,刘晓峰对母亲尽了赡养义务,有权多分母亲遗产。 3、法院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正判决。 法院工作人员,询问了亲戚邻居,刘晓峰对母亲的孝顺,人所共知。 哥哥姐姐的冷漠,亲戚们都纷纷指责,作为子女,他们不尽孝道,有违人伦。 法院做出判决:大哥和二姐则各分房产的10%,80%归刘晓峰继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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