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一名男童在二楼阳台玩耍,突然爬上了栏杆,眼看就要从栏杆处摔下楼去。小家

芹姐说法 2025-09-30 15:03:21

广东汕尾,一名男童在二楼阳台玩耍,突然爬上了栏杆,眼看就要从栏杆处摔下楼去。小家伙一把攀住围栏,试图向上跨越,但是他整个身子悬空,只能等待命运的安排。这个时候,邻居家大姐姐正好路过,看见头上有一个萌娃摇摇欲坠,邻家姐姐下意识就伸手要去接住孩子。就在孩子快落地的瞬间被大姐姐一把接住,所幸孩子也就腿部刮伤。回想起救人过程,邻家大姐姐越想越害怕,控制不住哭起声来。 star星视频9月30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当时,很多路过的群众纷纷围过来,有的临时撑起伞,有的也合力都张开怀抱等待接住萌娃,现场的大家,都非常焦急、紧张。 有这么一位粗心的妈妈,一家子居住在二楼,因为想着楼层也不高,所以没有封窗。家里虽然有一个“尿不湿大王”,但是也不至于会从二楼摔下来。 不过,这位妈妈似乎是忽视了萌娃的战斗力,这一天,妈妈把三岁的小家伙丢在家里,自己准备去菜市场买点菜,再赶紧赶回来看孩子。 也就在离开的瞬间,屋内的“尿不湿大王”就准备行动了。看来,这家伙也是伺机已久、蓄势待发,看见妈妈拿着菜篮子离开之后,他就在家里调皮捣蛋起来。 客厅的阳台吸引了他,这位幼童慢慢悠悠的朝阳台走去,果然,阳台的景色还是比较不错的。正好阳台处还有个小凳子,于是,小家伙就爬上了凳子、翻上了围栏...... 阳台围栏没有封窗,小家伙直接就踏空,翻到了外面。也许能感知到危险的来临,小家伙死死的抓住了栏杆的边沿。 就这样,一个“尿不湿大侠”,就在二楼的阳台边上,摇摇欲坠。成年人保持这个体态,都没法支撑很久,看这情形,实在是千钧一发。 如果此刻,小孩子双手张力完全耗尽,那么就会“砰”一声掉落下来,后果真的是难以想象。 不过,小家伙还在试图往上攀爬,但是力气已经消耗殆尽,此刻,只能等待命运的安排。就在这个时候,邻居家的大姐姐陈女士出现了。 当时陈女士正准备出门,走出自家屋檐之后,抬头就看到了这个悬挂着的小家伙。陈女士的心,已经跳到嗓子眼。 “哎呀!这可怎么办呀!”面对摇摇晃晃的萌娃,陈女士当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赶紧伸出双手,接住孩子! 不管如何,此刻只有这个方法了,其他任何营救方式都来不及,陈女士赶紧做好了接娃的准备。这时,旁边也陆陆续续走来不少路人,大家也都使用起自己的救助方式。 “啊!”小孩子突然大叫一声,与此同时,自己也自由落体往下降落。焦急万分的陈女士看准时机,一把接住了小孩。 接到娃娃之后,陈女士其实自己内心比孩子还要紧张,但是她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安抚好孩子的情绪。小家伙也就哭闹一会之后,心情渐渐恢复平静。 众人看到孩子被成功营救,全都舒了一口气。孩子当时就是双腿稍微碰到地面,有了一点点擦伤,其他毫发无损。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救助! 没多久,那位粗心的妈妈也买菜回来了,了解到事情概况之后,妈妈也要吓傻了,跟陈女士表达了郑重的感激。 面对大家的点赞,陈女士表示,当时自己也是六神无主,救孩子就是下意识的行为。现在再想一想这个过程,实在是惊心动魄。当时真是害怕极了,心想万一救不了小孩,我该怎么办?正说着,陈女士激动的哭出声来...... 1.看到小孩有危险,救助人去帮助施救,如果没有成功救出小孩,施救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且已采取合理措施,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使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陈女士做了好事,但是内心还是非常后怕,生怕自己没法成功救下这位三岁的男童,想起此事就默默流泪。陈女士的想法也是多虑了,她不仅仅是见义勇为的好人,而且还会受到大家的点赞哦! 2.作为家长,不封窗不封阳台,差点让小孩坠楼受伤。家长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作为监护人需要保障未成年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不封窗导致孩子坠楼受伤,家长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家中有未成年小孩、幼童,家长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安装防护栏、封窗、封阳台,确保孩子安全。如果孩子发生伤害事件,家长需要承担70%-80%的责任。 正道的光,或许可以照亮这位“尿不湿大侠”的内心,或许以后他会想起,有一位英雄姐姐及时来拯救了自己。 面对此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0 阅读:1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