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山西,一男子租了多间房屋收留“失足女”,靠抽取嫖资为生,这天,男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09-25 22:43:22

“白嫖成功了?”山西,一男子租了多间房屋收留“失足女”,靠抽取嫖资为生,这天,男子又带2名女子去出租屋,结果遇到民警上门检查,其中一名女子为了躲避调查,爬到窗户外面,结果失足坠楼身亡,事后,女子家属起诉索赔121万元!法院:赔偿5万。 这事儿发生在一个中午,王某接到一单“生意”,立马联系了32岁的张某。张某已婚还有两个孩子,接到电话就赶到了那间6楼的出租屋。俩人刚碰面,警察就敲门了——原来有群众举报这儿可能干违法的事。王某瞬间慌了,不但不开门,反而把房门反锁,用身子死死抵住。张某更怕,她是本地人,担心被抓了没脸见家人,一急之下竟打起了窗户的主意。她扯了床单想绑排水管滑下去,结果手一滑,直接从6楼摔下去,当场人就没了。 人没了,家属肯定难受。张某丈夫带着两个孩子,把王某和房东陈某一起告上法庭,张口就要121万赔偿,里头算上了死亡赔偿金、孩子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啥都有。可法院一审二审连打三场官司,结果只判王某赔5万,房东一分不用担。家属不服,一直申请再审,今年山西省高院还是给驳回了。 为啥只赔5万?法院说得明白:张某一个成年人,明知卖淫违法还参与,警察来了本来配合调查就行,她却选了爬六楼窗户这种极端危险的方式逃跑。这风险正常人都能预见,她得为自己这条命负主要责任。王某虽然可恶,但没直接推她跳楼。他反锁房门确实加重了张某的恐慌,间接导致悲剧,所以也得担点责——5万算是为他“间接过错”买的单。至于房东,法院查得清楚,人家租房时根本不知道王某干这勾当,房子也没安全隐患,凭啥替违法活动背锅? 这判决一出,网上直接炸了。有人拍手叫好:“自己选的路,后果自己担,赔5万都算人道了!”也有人替张某不值:“一条人命就5万?王某要是没介绍生意、没反锁门,她能死吗?”更有人点透关键:违法的事真别碰,你看王某想赚快钱结果坐了牢,张某想走捷径把命搭进去,最后谁也没落好。 其实类似案子还不止这一桩。重庆有个失足女,听说警察查房躲到天台,五天后才发现坠亡了。家属索赔151万,法院一分没支持,说成年人违法还选危险方式逃避,责任自负。法律不是“谁惨谁有理”,它得讲过错和因果关系。张某的悲剧根源是她和王某共同的违法行为。要是没有这违法交易,警察不会上门,她也不会慌不择路。法院判5万,不是人命只值这个数,而是法律坚决不为违法行为买单——你的错你担,别人的错别人担,这才是公平。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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