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后悔了吧!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仍然选择使用“飞锚”铅

星星有话讲 2025-09-19 14:56:39

这下后悔了吧!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仍然选择使用“飞锚”铅坠,结果意外砸到他人眼睛,造成重伤二级,而他因此付出了这样的代价! 天津一钓友甩铅坠砸瞎他人眼睛,赔10万+判刑近两年!全网炸锅:这玩意儿也敢乱玩? 这人叫张强(化名)天津人,平时爱钓鱼。 2025年夏天,他跟几个朋友约好去河北一片野塘钓鱼,那天人不少二三十个钓友沿着岸边散开各自下竿。 张强那天带的装备有点特别,他用的不是普通铅坠,是那种带锚钩的“飞锚铅坠”。 这玩意儿沉甩得远,但风险也大:一甩出去钩子和铅坠像个小飞镖一样高速扫过,周围要是有人,极其容易出事。 其实刚下竿,旁边就有人提醒他。“哥们,你这铅坠太猛了吧,这地方人多,别甩着人!”一个老钓友朝他喊了一句。 张强没当回事,回了一句:“没事儿!我技术稳,甩了多少年了都没出过问题!” 可那天偏偏就出事了,下午四点左右,张强猛一甩竿,铅坠带着锚钩斜着飞出去,结果没落进塘,直接砸向旁边一个五十多岁大哥的脸上。 那人正低头整理鱼线,根本来不及躲。 “啊——!”一声惨叫,他捂着眼睛就倒了下去。 周围人都围过来,一看血从他指缝里往外冒,有人赶紧打电话叫120,现场乱成一团。 张强也懵了站在原地愣了半天。 伤者姓李唐山人,也是来钓鱼的,送医诊断:眼球破裂、视网膜脱落,视力彻底没救,最后鉴定为重伤二级。 张强当晚就去派出所自首,交代全过程,之后他主动联系老李家人,赔了10万块钱,对方出了谅解书,说不再追究他民事责任。 但事情没完,因为达到重伤二级,即便赔了钱、拿了谅解,检察院依然提起公诉,刑事案件成立。 法院认为张强明知道“飞锚”铅坠有高风险,还在人多场合使用,属于过失致人重伤,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 消息上了封面新闻,评论区当天就刷爆了,不少网友直指他活该:“这种锚钩本来就不该在人堆里用,判得不冤!” 也有人后怕:“我上次也在钓场见过人用,现在想想都冒冷汗……” 还有人讨论责任问题:“自首+赔钱+谅解,还判这么重?看来重伤二级是真的严重。” 事实上“飞锚钓”本身是一种争议很大的钓法,它用重铅加锚钩,靠快速收线刺鱼,不是正口钓,而是“挂”鱼,因此甩竿力道大、速度猛,铅坠飞行路线难以控制,在人员密集场所极其危险,不少钓鱼协会明令禁止在公开钓场使用。 张强这件事,表面看是一场意外,但其实早就埋下隐患,他对自己技术过于自信,忽略了环境风险,结果一甩出去,改变的是别人一辈子。 只能说明:野外钓鱼,真不是怎么爽就怎么来,你挥出去的是竿,别人付出的可能是眼睛。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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