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比剧本更荒唐!”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与其发生关系后,逼其离婚,竟拿出300万“劝退”原配。原配拿钱爽快同意,可谁料女老板与男子同居仅一年就分手,反手将前妻告上法院索要300万!法院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2017年重庆一家公司的职场关系。女老板朱某看中了年轻的男员工何某,尽管何某早已结婚生子,两人还是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成不正当关系。 随着感情升温,朱某不再满足于地下情,多次要求何某离婚,甚至亲自找到何某的妻子陈某,提出“用钱解决问题”。 谁料几年后,重庆某法院的法庭上,陈某攥着银行转账记录,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愤怒。“这300万是你让我离婚的补偿,现在凭什么要回去?” 而对面的朱某,一身精致套装却难掩局促,反复强调“这笔钱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这场因婚外情引发的300万金钱纠葛,从“劝退原配”到“对簿公堂”,剧情反转比剧本更荒唐,最终二审法院的判决,更是戳破了这场交易的道德与法律边界。 2018年初,朱某约陈某在一家高端咖啡馆见面。据陈某后来回忆,朱某一坐下就开门见山:“你开个价,离开何某,这笔钱足够你和孩子过好日子。” 起初陈某拒绝,认为婚姻不能用金钱衡量,但朱某反复纠缠,从最初的100万加到300万,还强调“何某已经不爱你了,不如拿这笔钱开始新生活”。 经过数轮拉扯,陈某看着年幼的孩子,又想到何某近期的冷漠,最终妥协,与朱某达成口头协议:陈某同意离婚,朱某支付300万作为补偿。 银行流水显示,2018年3月至5月,朱某分5次向陈某转账,累计300万元。拿到钱后,陈某很快与何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陈某抚养,何某则搬进朱某的别墅开始同居。 彼时的朱某以为,用300万就能“买断”幸福,却没料到,这段建立在金钱与背叛之上的关系,根本经不住现实考验。 同居后,两人的矛盾逐渐暴露。朱某习惯了掌控,对何某的工作、社交处处干涉;何某则因“被包养”的流言感到压抑,加上思念孩子,时常与陈某联系。 2019年夏天,两人因何某是否要探望孩子爆发激烈争吵,朱某怒称“你花我的钱,就该听我的”,何某则反驳“我不是你的附属品”,最终不欢而散,正式分手。 令人意外的是,分手仅一周,朱某就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00万元。 她在起诉状中声称,这笔钱是“以何某与陈某离婚后,自己与何某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如今自己与何某已分手,结婚目的落空,陈某理应返还钱款。 一审法院审理时,重点关注“款项性质”与“公序良俗”。法院认为,朱某支付300万的目的是促使陈某与何某离婚,进而与何某建立婚姻关系,该行为本质上是“用金钱破坏他人婚姻”; 违背了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判决陈某返还300万元。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她的代理律师在二审庭审中指出,这笔钱并非“附条件赠与”,而是朱某自愿支付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当时朱某明确表示,这是对陈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失去家庭的补偿,双方没有任何关于‘结婚’的约定,银行转账备注也未提及‘赠与’或‘结婚’相关内容。” 同时,律师还提交了陈某与朱某的聊天记录截图,其中朱某多次提到“这笔钱是给你和孩子的补偿,以后互不干涉”,进一步佐证款项性质。 二审法院审理后,对案件的定性做出了关键调整。法院认为,朱某作为第三者,主动支付钱款促使他人离婚,其行为目的具有明显不正当性。 从交易过程来看,朱某是为了实现自己与何某的不正当关系,自愿向陈某支付300万,该款项应视为“为实现不正当目的而支付的对价”。 如今朱某因自身原因与何某分手,却以“目的落空”为由要求返还钱款,不仅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更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不正当行为中获利”。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朱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认定“朱某无权要求返还300万元”。 这场围绕300万展开的荒唐交易,没有真正的赢家:如今朱某为了婚外情付出金钱与名誉的代价,最终人财两空;何某背叛家庭,失去了妻子与孩子,也没能得到想要的感情; 陈某虽保住了300万,却永远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孩子也成长在单亲环境中。它像一面镜子,照见了金钱对感情的腐蚀,更警示所有人; 婚姻不是可以买卖的商品,感情不能用金钱衡量,任何试图突破道德底线、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信息来源: 光明网2025-09-13|《女老板豪掷300万助情人离婚,一年后反目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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