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纵览新闻9月2日报道,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火车的餐厅区域吃泡面,结果遭到列车员的劝阻。这位母亲据理力争,认为餐厅都没人使用,应当合理利用,其他在餐厅休息的乘客也看不下去了,指责列车员太无情了。可没想到,铁路部门回复称:非营业时间禁止使用餐厅,而且必须消费的旅客才能使用餐厅。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事发时间,涉事火车的餐厅区域有不少空座位,有部分旅客在餐厅休息。其中有一位女乘客,正带着孩子在餐厅吃着自己带来的泡面。 列车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与女乘客交涉,称餐厅不在营业时间,不能在餐厅用餐。 女乘客一开始态度十分不错,称孩子肚子饿了,想利用10分钟时间让孩子吃饱,而坐在餐厅吃会比较舒服。 可是列车员却并未离开,而是继续劝阻说不能破坏规矩,甚至就站在女乘客身边盯着她和孩子。 女乘客逐渐失去了耐心,她指责列车员太无情了,孩子也就吃个饭而已,能耽误多少时间,还指责列车员驱赶孩子。 这时,另一名男乘客站出来力挺女乘客,称大家的车票钱都是一样的,那就有权利在餐厅吃饭。 列车员立即解释称:“我并没有赶人,只是提醒下,之后会找列车长来处理。” 此视频一出,网友们的态度也分为了两派。其中一派认为,既然是非饭点且人又不多,就10分钟让孩子吃个饭,这要求并不过分,铁路服务应当多点人情味。 但另一派则认为,你到人家餐厅吃泡面,水用的人家的,泡面是自带的,那人家餐厅还怎么赚钱?你付的车费只是旅费,并不包含在餐厅的使用费。 对于此事,中铁客服表示:餐车是盈利性营业场所,只有供餐时开放,非营业时段即便有空座也不能用;营业时段消费的旅客能在里面用餐,自带食品看列车实际情况。 据悉,最后列车长同意了孩子在餐厅内吃泡面,还表示之后会改进服务。 那为何列车长的回复和客服的不一致呢? 严格来说,火车上的餐厅车厢有独立的一套经营模式,并不是为了给旅客提供座位而设置的,这就相当于一个可移动的餐厅。 如果乘客要进入餐厅消费,那是可以的,但如果只是为了蹭餐厅的座位,按规定是不行的,但列车长或列车员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也就是说,游客如果购买的是有座票,那就应当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至于孩子肚子饿了,也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用餐。 视频中这位女乘客去餐厅用餐,只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孩子能好好吃饭,这并非一个合理的理由,难道在自己座位上吃,就不能好好吃饭了? 至于那名男性乘客,其认为买了票就享有餐厅的使用权,这明显是理解错误。 乘客所购买的车票,只是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火车餐厅的服务并不包含在运输服务项目内。如果乘客要体验餐厅服务,需要另行买单。 本事件中,火车餐厅在非营业时间禁止对外开放的,而即便到了营业时间,餐厅的使用权只限于在餐厅内消费的旅客,并不是所有旅客都能使用。 其他几名乘客虽然坐在餐厅,可能是因为他们购买了无座票所以临时坐下休息一会儿,也有可能是他们在餐厅内买了饮料等。 因此,从规定上来讲,女乘客带着孩子在火车餐厅食用自己带来的泡面,这的确是违反规定的。 不过,列车长最终人性化服务了一番,可能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对于成年人,应当懂得遵守规矩,而不是自以为是或者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买了车票,就代表能享受一切服务。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金将军四大经典镜头:1、一下火车,迎接群众鼓掌声、欢呼声不断。2、从端门去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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