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这已经是广州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阴招
幼菱评案件
2025-09-02 15:30:51
🤨 阴招一:玩文字游戏,“货到付款”变成“到货付款” 这可不是开玩笑,一字之差,天差地别。有些公司会在合同付款条款里埋雷。比如约定“货到付款”,你以为是收到货就付钱。但对方可能会在合同角落定义:“本合同所称‘货到付款’指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等你急着用钱去催款,对方直接甩出合同说你没看清。 ✅ 破局之道: 签合同前,拿起笔,把每一个条款尤其是时间、地点、金额、定义条款圈出来,逐字审读。对任何模糊表述必须让对方书面澄清并作为合同附件。真到了打官司这一步,《民法典》第466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就是你的尚方宝剑。
🚚 阴招二:恶意制造履行障碍,然后倒打一耙说你违约 典型场景:你按要求发货了,对方却迟迟不提供准确的收货信息,或者故意拒收。最后反过来指责你“未按期交付”,要求你支付高额违约金。 ✅ 破局之道: 全程留下沟通痕迹!用微信或邮件确认重要信息,如果对方电话里口头变更要求,挂断电话后立刻发一条信息:“X总,刚电话沟通确认的XXX要求,我这边就按这个准备了,您看没问题吧?” 对方一旦回复或默认,这就成了证据。根据《民法典》第590条,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责。手里有铁证,就能让对方“甩锅”计划破产。
📉 阴招三:利用“管辖权”拖死你 很多公司注册地在偏远地区,却在广州做生意。合同里悄悄把争议管辖法院约定在他们老家。等你想起诉,光来回奔波的时间、路费和精力成本就让人头皮发麻,很多小公司直接被拖到放弃维权。 ✅ 破局之道: 签合同前,务必看清争议解决条款!优先选择“原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已经中了招也别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如果你的公司在广州,且合同履行地也在广州,你可以积极争取在广州立案,打破对方的拖延战术。
💡 最后一点真心话: 做生意讲诚信,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些阴招的核心就是利用你的疏忽和信息差。只要做到“事前细看合同,事中留痕沟通,事后果断维权”,很多坑都能绕过去。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别犹豫,马上请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保住你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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