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讹上了?”辽宁鞍山,一男子上班期间请假外出,第二天早上却被人在路边发现,浑身上下都是酒气,送医后确定为酒精中毒后失温过世。事后,家属认为男子出事与单位以及酒友脱不开关心,于是将他们一起告上法庭,并索要50万元赔偿,法院判了! 8月25日,辽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因“奇葩”的民事判决书,引起了无数网友的关注。 2025年2月6日,辽宁鞍山的吴先生(化名)前往单位上夜班,上班期间吴某突然以家中有事为由,向当日值班的班长请假,借此离开了单位。 谁也没想到,到了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的时候,有早起的行人在在鞍山市某处铁道路口处,发现了昏迷的吴先生。 行人发现吴先生躺在路边时,第一时间上前确定对方的情况,可然而因为当天温度极低,等到行人扶起来他的时候,却发现吴先生已经没有呼吸了,他身上还散发着浓重的酒气。 行人在发现吴先生没了呼吸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经过法医鉴定,确定吴先生是因为酒精中毒后昏迷,最终导致人体失温去世的。 在确定吴先生的死亡原因后,警方立刻通知了吴先生的家属,他的亲人在得知吴先生去世的消息后再警局哭得悲痛欲绝。 在为吴先生操办了丧葬事宜之后,吴先生的家属决定为吴先生的去世讨回说法,他们认为,吴先生去世的核心原因是酒友关某(化名)监管不力,导致吴先生被活活冻死。 此外,他们还认为,单位没有仔细询问吴先生请假的原因就准假,这明显是对员工的生命安全不重视,因此单位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从吴先生离开岗位3小时后,一直到他被发现冻死在路口,在这漫长的8个多小时里,单位方面没有任何人员给吴先生或者他的家人打电话,询问吴先生请假超时未返岗的情况,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督促吴先生按时回岗工作。 随后吴先生家属将关某和单位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双方赔偿他们50万元。 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吴先生的家属提供了一份录音,这份录音来自吴先生的朋友杨某(化名)。 在这段录音中,杨某证实了关某曾在事发当晚邀请吴先生外出饮酒,并且关某也邀请了他,只不过因为时间较晚,杨某拒绝了。 基于此,家属认为关某明知吴先生上班期间不能饮酒,却依然与其共同饮酒,并且在饮酒过程中,未尽到劝解、阻止吴先生过量饮酒等应尽的注意义务。 最终导致吴先生酒精中毒,在低温环境下失温死亡,关某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面对吴先生家属的指控,单位表示,吴先生当天到岗后以家中有事为由请假,并且履行了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起止时间明确。在获得批准后,吴先生自行离开工作单位,单位对吴先生请假后的事宜无权进行干涉。 且吴先生请假的时间并未超时,单位不存在要求其返岗或督促其按时回岗工作的情况。 单位认为,吴先生在请假离岗后的一系列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远远超出了单位可预见及管控的范围。 而关某在庭审中则否认与吴先生一起喝酒的情况。 关某称,自己当晚是跟几个朋友在朋友家吃饭喝酒,当吴先生给自己打电话的时候,自己已经喝多回家了,根本没有与吴先生一同饮酒,他还为此请来了朋友出庭作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先生家属提供的录音中,虽然杨某称听关某说与吴先生喝酒,但在庭审过程中,关某对此予以坚决否认,并杨某的口供仅仅只是听说,没有实质性证据。 由于杨某录音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证实,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吴先生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重庆日报——2025-08-25《男子上班期间请假离开,8小时后被发现在路口酒精中毒失温身亡,家属索赔50万元被驳回》)
“又讹上了?”辽宁鞍山,一男子上班期间请假外出,第二天早上却被人在路边发现,浑身
静享人生趣
2025-08-28 0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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