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一女游客在某景区湿滑的观景台意外摔倒,价值五万的婚戒主钻应声崩飞,推测滚落峭壁草丛,而下方是深渊激流,她和景区人员望而却步。无奈之下,女游客尝试报警求助,帽子叔叔接警后赶到现场,冒险翻越护栏,在草丛中徒手摸索二十多分钟,顺利找回那颗钻石。网友直呼:找钻石也可以找帽子叔叔帮忙的吗? 据红星新闻8月14日报道,上海游客林薇(化名)站在湿滑的观景平台台阶上,兴奋地举起手机。 就在这时,脚下一滑,她重重摔倒,伴随着一声轻不可闻的脆响,无名指上那枚陪伴她多年的铂金钻戒猛地撞击地面,镶嵌其上的主钻,瞬间挣脱束缚,滚落台阶,消失在下方峭壁茂密的草丛与嶙峋乱石之中。 “我的钻石!”林薇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这枚价值五万元的钻戒,是她与丈夫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承载着无数甜蜜回忆。 她和同伴几乎趴在地上,一寸寸搜寻,可那颗仅约零点几克拉的钻石踪影全无,下方是陡峭的崖壁,林木荆棘丛生,再往下便是瀑布。 景区工作人员也束手无策,无人敢轻易跨越防护栏冒险下探。 绝望之际,林薇拨通了报警电话。 派出所接警后,多名帽子叔叔迅速抵达,听完描述,帽子叔叔仔细观察了钻石可能的弹跳轨迹和林薇摔倒的位置。 随后,帽子叔叔小心地翻越观景台安全护栏,站在紧邻峭壁边缘的狭窄地带,双手如同最精密的探测器,在茂盛的杂草、枯叶和碎石间耐心地翻找。 二十多分钟后,一道微弱的反光在枯叶下闪现,一颗晶莹剔透的玻璃状小颗粒静静躺在那里,被帽子叔叔们找到。 经林薇反复对比钻戒照片,确认这正是那颗失落的主钻。 失而复得的巨大惊喜让她连声道谢:“太厉害了,我自己都觉得不可能找回来了!” 这起看似简单的“失物寻回”事件,实则交织着游客、景区管理者以及警方三方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1、景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是否要承担林薇钻戒毁坏的损失?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游法》第50条也要求景区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本案中,地面湿滑是导致林薇摔倒的直接原因,景区作为管理者,其对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合理注意义务。 对于观景平台台阶这类易因水汽或天气导致湿滑的高风险区域,景区应当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清理积水、铺设有效防滑设施。 与此同时,景区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清晰、醒目的“地面湿滑,小心跌倒”等警示标识,尤其是在已知湿滑区域。 关键是,景区还要在观景台旁的护栏设置足够牢固且高度合理,能有效防止游客意外跌落,虽然钻石是滚落而非林薇本人跌落,但护栏的防护范围与密度也间接影响了物品遗失的风险及后续搜寻的难度。 若景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则其存在一定过错。 林薇的摔倒以及由此导致的钻戒损坏,景区可能需要承担次要或相应的侵权责任,如赔偿部分钻戒维修镶嵌费用。反之,若景区能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则其责任可减轻或免除。 2、游客林薇自身对贵重物品的负有保管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林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群密集、地形复杂且湿滑的户外景区活动时,对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负有高度的保管注意义务。 尤其是,事发地点在瀑布景区,环境湿滑,可能存在摔倒风险,林薇应该有基本的认知和警惕。 可见,林薇未能完全避免在湿滑环境中摔倒,导致钻戒受损,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疏忽,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相应减轻景区的赔偿责任。 3、帽子叔叔有没有义务为林薇找丢失的钻戒? 《人民警察法》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从规定职责来看,游客搜寻遗失的私人贵重物品不属于帽子叔叔职责范畴,帽子叔叔没有法定义务帮助找回,但帽子叔叔们在接到求助后前往现场并成功寻回钻石的行为,无疑时本案最温暖人心的部分。 本质上,帽子叔叔们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帽子叔叔主动、自愿地翻越护栏,在危险峭壁区域进行细致搜寻,其出发点纯粹是为避免林薇的财产损失,构成无因管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
广西崇左,一女游客在某景区湿滑的观景台意外摔倒,价值五万的婚戒主钻应声崩飞,推测
洋仔说法
2025-08-15 16: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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