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身自好的重要性!重庆,5旬男子与小17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结果不幸感染

一朵白玫瑰 2026-06-11 06:29:39

洁身自好的重要性!重庆,5旬男子与小17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结果不幸感染上生殖器疱疹,终生无法治愈。男子难以释怀,与女子分手后,怒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对自己负责,赔偿2万元医疗费,另再赔偿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元医疗费以及10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 50多岁的陈某,早年离异,一个人过了很多年。他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李某,比他小17岁,已婚,但李某对他嘘寒问暖,主动示好。陈某没扛住,两个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2022年12月,陈某首次去医院就诊,私密部位长出水疱,又疼又痒,医生诊断为“生殖器疱疹”。他认定是李某传染给自己的,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法庭上,陈某拿出了一份关键证据,李某手写的保证书。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如传染性病给陈某由我负责。”但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关系,私下约定的责任协议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但李某辩称,这份保证书不是自己自愿写的,是被陈某殴打逼迫才写的。她还拿出报警记录,2024年3月,她曾报警称被陈某用拳头打伤,嘴角出血,脸上有淤青。警方介入后,双方达成和解。 法院最终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求。 理由三点。第一,证据不足。陈某没法证明李某在交往前就已经感染了病毒,更没法证明李某明知自己有病还故意跟他发生关系。李某的检测报告显示IgG阳性、IgM阴性,前者说明曾经感染过,后者说明近期没有活跃感染。李某有没有故意隐瞒,拿不出证据。 第二,因果关系说不清。生殖器疱疹的传播途径不止性接触一种,皮肤破损接触也可能传染。陈某没法排除自己在交往前就已感染的可能。 第三,双方都有错。两个成年人,明知婚外情违背道德,还发生无保护性行为。陈某自己也没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出了事不能全赖别人。 很多人看到判决觉得不公,陈某明明受害,为什么拿不到赔偿?可法律讲的是证据和责任划分。陈某拿不出李某故意传染的证据,自然追不了责。 再说这个病本身。生殖器疱疹一旦感染,病毒会终生潜伏在神经节内,无法彻底清除。急性期治疗几百到几千元,但极易反复发作,长期下来是笔不小的开销。更折磨人的是心理压力,自卑、焦虑、担心传染给家人,这些精神伤害,比钱还难熬。 婚外情这东西,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李某也因此离了婚。陈某要求李某对自己的余生负责,可他有没有想过,自己为那个晚上负责了吗? 这段关系的开头,两个人都没拒绝。那段关系的结尾,两个人都没资格喊冤。管不住自己的人,别指望法律替你兜底。身体的账单,只能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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