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学者醍醐灌顶的话,从县城到大城市,凡是楼板房超过三十年以上,都应计划分批拆除并原拆原建,有计划、忙而不乱地推进拆除,这是当下中国一项重要任务。到四十年应强制拆除。预制板房危害最大,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不必再评定 C 级、D 级,以年限作为依据更加实际、合理、公平。这也反映了不少群众的共同期待。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已经逐步从大规模外延扩张,转向对既有存量建筑的更新与安全维护。在这一过程中,大批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住宅,其安全隐患正日益凸显。 许多城市规划学者与建筑安全专家指出,从县城到大城市,那些房龄超过三十年甚至四十年的楼板房,尤其是预制板结构房屋,已经面临必须高度重视的结构性老化与安全风险。有学者建议,应针对这类高风险建筑制定分批拆除与原拆原建的系统性规划,并建立基于结构安全的分类处置机制。 要理解这一建议的紧迫性,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预制板房。在当年的历史条件下,为了以较低成本快速解决城镇住房短缺问题,预制空心混凝土板被广泛应用于住宅建设。 这种建筑方式通常是将预制混凝土板直接架设在砖墙或梁上,其致命弱点在于整体性不足,抗震与抗拉性能较弱。与现代普遍采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预制板楼房各构件之间缺乏有效拉结,整体稳定性较差。 经过三十年以上的使用,受风吹雨淋、地基沉降及环境湿度变化等因素影响,预制板房内部钢筋容易锈蚀,混凝土强度也会逐步退化。一旦遭遇地震等突发灾害,这类房屋发生整体性坍塌的风险明显增加。 目前,我国对危房的处理主要依赖专业安全鉴定,一般分为 A、B、C、D 四个等级。通常 C 级房屋属于局部危险,可以通过加固继续使用,而 D 级房屋属于整体危险,必须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或重建。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评定流程较为复杂,周期较长,同时受鉴定标准差异及地方财政条件限制,一些已经存在明显隐患的预制板房,往往难以及时进入拆除或重建程序。 因此,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对于预制板房这种先天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的建筑类型,应建立更加清晰直接的处置标准。2026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 D 级危房拆除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稳步推进预制板房治理改造。 事实上,原拆原建的实践在部分地区已经取得成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街道的浙工新村项目就是典型案例。该小区大部分楼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多为预制板结构住宅,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在无法通过简单修缮彻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当地于 2023 年启动原拆原建试点。项目打破以往完全依赖财政补贴的模式,采用居民出资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资金机制。 居民承担主要重建费用,政府则在规划审批、面积优化及容积率调整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这一模式获得了居民的广泛认可,签约率迅速达到较高水平。 通过拆除原有老旧建筑,在原址建设配备电梯和地下车库的现代住宅,全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也显著改善了居住环境。这一实践表明,在合理规划与政策引导下,原拆原建在技术与社会层面都具有可行性。 不仅在大城市,在广大县城中,三十年以上房龄的预制板房同样大量存在。由于县城在资金与土地资源方面存在限制,传统棚改模式难以持续推进。 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分类处置政策显得尤为重要。以建筑结构与使用年限为依据,分批、有序推进拆除重建,不仅关系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同时,这一过程还能够带动建筑、设计与建材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城市更新提供持续动力。逐步淘汰达到使用年限极限的预制板房,已经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 建立以建筑年限和结构安全为基础的科学评估机制,将防灾减灾与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望成为未来城市更新政策的重要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