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男子73.8万购入二手房,入住一周查出二十年前凶宅史。 一审胜诉全额退房退款,二审终审突然翻盘,购房者最终独自承担全部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纠纷中,多数凶宅隐瞒案件会支持购房者撤销合同维权。 绍兴这起真实终审判例,跳出常规判决逻辑,成为房产交易的重要参考案例。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司法边界,远期房屋负面旧事是否需要后手房主承担告知责任。 终审法院从市场交易稳定性出发,划定了二手房买卖信息披露的法定红线。 外来务工的唐先生长期在绍兴租房生活,一直计划购置房产稳定家庭生活。 经过多轮实地看房筛选,唐先生选定当地一套60平米左右的老旧二手房。 双方协商确定房屋总价73.8万元,顺利完成签约、过户等全部交易流程。 交易完成后,唐先生一家正式搬进新房,期盼开启安稳的定居生活。 谁也未曾料到,仅仅入住七天,房屋隐藏数十年的隐秘过往意外曝光。 唐先生母亲日常带孩子在小区休闲,和常住邻居闲聊时得到隐晦提醒。 邻居隐晦表示该房屋居住气场不佳,存在特殊过往,随即闭口不再作答。 模糊的提醒让家属心生疑虑,转述情况后,唐先生立刻展开多方走访核实。 经多位小区老住户证实,该房屋二十年前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该类特殊房屋背景,会严重影响普通民众的居住心理与购房决策。 得知实情后,唐先生难以接受,第一时间联系卖房人蒋女士协商退房。 蒋女士在沟通中明确拒绝所有诉求,态度坚决且给出清晰抗辩理由。 蒋女士自述是该房屋第六任产权人,接手和出售房屋时均不知情相关旧事。 时隔二十余年,房屋历经多手流转,相关传闻早已断层,无任何交易记录留存。 她认为唐先生是受房价波动影响,觉得购房亏损,刻意找借口索要赔偿。 双方诉求差距悬殊,私下协商彻底破裂,唐先生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重点考量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与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 审理认为,房屋特殊历史属于影响居住价值的重大关键瑕疵信息。 卖方未主动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下作出购房决策。 该行为构成民事法律中的重大误解,符合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 一审最终判决撤销双方购房合同,判令蒋女士全额退还73.8万元购房款。 一审胜诉后,唐先生认定维权成功,静待房款退回、办理房屋退房手续。 蒋女士不认可一审裁判结果,坚持自身无过错,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核查全部案件证据,转变审理视角,兼顾交易秩序与权责对等。 二审审理查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蒋女士卖房时知晓房屋过往特殊经历。 房屋二十年六次易主,信息传承断裂,后手房主无渠道核实远期历史。 现行民事法律,仅要求交易双方披露自身已知的房屋瑕疵与风险信息。 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房主,为数十年前、未知的历史事件承担告知义务。 二审法院认为,随意撤销已完成的合规交易,会破坏二手房市场交易公信力。 为维护市场交易稳定,法院最终作出终审改判,推翻一审全部判决内容。 终审裁定驳回唐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存续。 目前我国民事法规,暂无对“凶宅”的明确定义与远期事件追溯时效标准。 短期内、广为人知的房屋负面事件,才属于法定主动信息披露范畴。 超远期无传承记录的历史事件,不在二手房交易的强制告知义务之内。 这起判例也填补了大众认知误区,明确购房者需自行承担老旧房屋核查风险。 截至目前,本案二审判决为终审结果,已正式生效,无法再次上诉维权。 唐先生需继续持有涉案房屋,独自承担本次购房交易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卖房人蒋女士无需承担退款、补偿等任何民事责任,本次交易彻底终结。 业内人士表示,该判决平衡了买卖双方权益,避免无限追溯历史引发交易混乱。 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购置老旧二手房需提前多渠道排查房屋完整背景。 信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