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拉2个垫背的!”浙江杭州,一16岁女孩的闺蜜,心情不好跑到她家,可怕的一幕随后发生,她在客厅跟猫咪玩了30分钟,竟然把猫从楼上扔下摔死,女孩吓坏了,立马想下楼找猫,不料,闺蜜疯了一般,抄起桌上的水果刀,连捅女孩25刀,导致她重伤二级,光治疗费花了10几万,而闺蜜捅人后轻生了,警方立案后又撤销。闺蜜母亲拿出女儿中度抑郁症诊断,不愿意赔偿,也不接受调解。 2026年3月的一天,16岁姑娘小陈的闺蜜突然不请自来,对方愁眉不展,心情低落。 小陈赶紧热情招待,又拿水果又倒水,还好言开导。 本来就是普通的朋友串门,谁也想不到会出大事,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小陈始料不及,甚至留下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闺蜜在她家客厅,和猫玩了半小时,突然轻飘飘地说,她已经把猫从楼上扔下去摔死了。 小陈一听这话直接懵圈,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看到闺蜜和猫咪互动,很喜欢的样子,怎么可能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来? 小陈的本能是不相信,以为闺蜜逗自己玩,她在家里找了一圈猫咪,没找到后,她有点慌了,下意识就想下楼找猫。 结果刚要走,闺蜜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直接就冲她扑了过来。 对方疯了一般,出其不意对小陈下了手,前后一共扎了25刀。 还好邻居听到了屋里的动静不对,开门过来施救,姑娘才捡回一条命。 事后去医院检查,她的肺和其他内脏都受了严重的损伤,法医鉴定直接是重伤二级。 小陈前前后后治疗下来已经花了10几万,后续康复还不知道要多少钱。 更让人揪心的是,捅完人之后,那个闺蜜直接轻生离世了。 警方立案之后因为行凶者已经死亡,只能撤案。 闺蜜母亲,拿出了闺蜜的一份中度抑郁症的诊断证明,不管是赔偿还是调解,闺蜜的母亲全都不接受。 如今,小陈这边只能准备走法律途径维 权。 很多人看完这事,都在骂抑郁症不该成为伤人的挡箭牌,但我觉得,如果抑郁症患者真的有伤害他人的风险,监护人的责任到底该怎么落到实处? 现在很多人拿精神病、抑郁症当“免罪金牌”,好像只要拿出来诊断证明,惹了多大的祸都不用负责。 可问题是,未成年的抑郁症患者,监护人本身就有看管、约束的义务,人是你家的孩子,出来伤了人,就算孩子没了,该承担的责任也不该一笔勾销。 不然,以后随便拿个病出来就能免责,受害者的权益又该找谁要? 总说抑郁患者需要包容,但包容,从来不该建立在普通人平白无故受伤害的基础上,更不能让“我得病我有理”变成耍赖的借口。 《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行凶者作为16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本人已离世,她的监护人,仍不能以孩子患有抑郁症为由,免除法定侵权责任。 受害方有权向法院,主张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后续康复费等合理损失,抑郁症绝非逃避监护责任的合法理由。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