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值得了!"天津一男子撞见妻子与旧情人私会,冲动之下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的情

冬亦看商业 2026-06-05 06:35:08

"太不值得了!"天津一男子撞见妻子与旧情人私会,冲动之下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的情人随即挥拳反击,并在妻子拦住男子使其无法还手的情况下,连续击打数拳,致男子轻伤二级。情人一审被判1年6个月,不服上诉,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网友:这种"防卫"说法,法律不认。 王某的上诉理由是,自己目睹张某被打后出手阻止,属于正当防卫。法院是否采纳这一辩解,取决于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

2018年江苏昆山的一起案件成为理解这一标准的参照。刘某某持刀主动攻击于海明,刀具脱手后于海明反击,昆山市检察院认定于海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确认。核心在于侵害行为持续存在,防卫发生在危险尚未消除的当下。 天津这起案件的情况则不同。2024年,李某发现妻子张某与同事王某关系异常,张某写下保证书承诺断绝往来。李某选择相信,婚姻继续维持。

2026年4月,李某去单位接张某下班,走进办公区发现张某与王某站在一起交谈,状态亲近。李某当场质问,冲突升级,张某推搡李某,李某一时失控打了张某一巴掌后停手。 此时王某突然出手,连续击打李某面部和胸口。张某和同事按住李某双臂,李某无法抵抗。直到众人拉开,暴力才停止。法医鉴定李某鼻梁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伤二级。 一审认定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上诉主张正当防卫,但证据显示,李某已停止动作且被控制,侵害行为已经终止。王某的拳头并非制止正在发生的危险,而是针对一个无力反抗的人。二审法院复核证据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源:深圳新闻网《男子撞见妻子与前男友在车后排睡觉砸坏车窗后自首被判拘役4个月》

0 阅读:83

猜你喜欢

冬亦看商业

冬亦看商业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