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3年,平时和同事一样正常工作,只是有时却突

文史充点站 2026-06-05 01:17:39

天津一男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3年,平时和同事一样正常工作,只是有时却突然“失踪”,他去的正是社区司法所,可几千个日夜里,单位愣是没发现他的不对,叫他白白领了超百万的工资福利。 2017年12月,天津的杨某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缓刑考验期限内实行社区矫正。 按照相关规定,这人基本就是要被开除的节奏,补偿什么的想也别想。 谁知,他选择了继续隐瞒这一情况,他像往常一样按时上下班,与同事相处无异。 唯一的不同是,他需要定期前往社区司法所报到,不过这时他总会绞尽脑汁。 不知道他当时理由找的如何巧妙,3年缓刑期满后,依旧没人发现不对,他也依然没有向单位坦白。 而单位那边也竟然什么都没察觉,直到2025年3月,才终于发现杨某的犯罪前科和服刑事实。 单位核算发现,那段特殊时间共向杨某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共计140.4万余元,扣除合理部分后,杨某违规领取的各项待遇合计达137.9万余元。 于是,紧接着又是法院走起。 法庭上,杨某提出了两点抗辩理由:一是被开除前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单位发放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的法定义务;二是刑事判决属于公开信息,用人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了解员工的涉案情况,单位长达数年未发现问题,自身存在明显的管理疏忽和过失。 2026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需向单位返还款项137.9万余元,驳回单位关于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同时指出,本案审理的是不当得利纠纷,杨某在2025年3月被开除前确实向单位提供了劳动、完成了工作任务。 这场持续多年的闹剧最终以杨某返还百万款项暂告一段落,但也暴露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监督漏洞,员工的违法犯罪信息与单位人事管理脱节这一教训值得所有用人单位警醒。 有网友表示:“他确实上了七年班,单位也享受了劳动成果,把工资全要回去,那单位不就成了‘白嫖’劳动力了吗?这说不过去。但那些社保、福利,确实是因为他隐瞒了犯罪事实才‘骗’到手的,这部分吐出来,合情合理。法院这么判,既讲了法,也讲了理,挺接地气的。” 还有人分享:“我们单位以前也有个同事,因为点事儿被拘留了半个月,硬是请年假混过去了,后来还是因为别的事被发现的。” 不管怎么说,犯罪了还隐瞒,首先在诚信上就站不住脚。法院虽然肯定了劳动价值,但这种行为本身绝对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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