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了!6月2日报道,四川一家房地产公司,要求全体销售员每个月主动上交800块钱充公当内部奖金池,业绩不达标就得体罚跑5公里,不想跑也行,直接罚200块。员工找领导要个说法,人家直接撂狠话不愿意签字就调岗。6名员工忍无可忍,不久前同一天集体在网上投诉这家公司的奇葩规定。[太阳] 四川荣县的某地产最近因一套异常考核制度,遭到6名销售员工联名投诉至劳动部门及网络平台。 事情的起点是5月20日一场内部会议,会上公司单方面推出新规:销售业绩未达标者,须在跑步5公里或缴纳200元罚款中二选一。 除此之外,公司强制所有销售人员每周上交 200 元、月度合计 800 元,钱款统一划入企业所谓 内部奖金池。 据参与投诉的员工反映,会议期间有人提出异议或拒绝在文件上签字,随即被告知面临调岗处理。 员工据此认为,公司意在以制度施压、推动人员自行离职,从而规避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荣县人社局收悉投诉后立即对接企业协调处置,5 月 26 日官方答复,涉事劳资双方已协商达成处置方案,并表示企业无用工罚款权限,若后续协商破裂,员工可依法提请劳动仲裁。 对此,该涉事地产方面回应称,员工目前均在正常出勤,未就公司的具体制度作出进一步说明。 有律师分析,强制要求员工跑步5公里,属于对劳动者人身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侵害;每月从工资中扣留800元纳入所谓奖金池,则构成对劳动报酬的变相克扣,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足额发放的规定。 若员工因无法接受上述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公司仍须依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制定内部考核机制本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但任何涉及人身强制、工资扣押、违规罚款的条款,均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因员工签字而产生效力。 劳动关系中,合同条款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这是基本边界。 对于类似劳动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寻求权利救济,整个流程均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