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被关押了21年后才无罪释放,令人惊讶的是,5人

湖畔悠然看日落 2026-06-04 22:06:23

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被关押了21年后才无罪释放,令人惊讶的是,5人全部拒绝了国家高额赔偿,他们只有一个要求。 1996年8月25日,安徽涡阳大周庄,五名年轻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被扣上了“杀人犯”的帽子。 这五个人,当时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正是该成家立业的年纪。周继坤是村里的民兵营长,为人耿直,谁家有事都愿意搭把手;周家华脑子活,刚学着做点小生意;周在春老实巴交,每天下地干活,话不多;周正国和周在化是堂兄弟,一个在村小学当民办老师,一个跟着师傅学木匠活儿。他们和被害人周继鼎家,就是普通村民关系,顶多因为村里计划生育的事有过几句口角,哪来的深仇大恨要杀人? 可命运就这么跟他们开了个天大的玩笑。1996年8月25日深夜,周继鼎家遭人袭击,大女儿当场死亡,周继鼎夫妇和另外两个孩子重伤 。案发后,警方很快锁定了他们五个。为啥?就因为有人说案发前见过他们在周继鼎家门口转悠,还有所谓的“目击者”指证。更荒唐的是,办案人员认定他们有“作案动机”——就因为周继坤负责村里计划生育工作时,和周继鼎有过矛盾。 审讯过程,简直是一场噩梦。五个人后来在法庭上都说,那些认罪口供是被刑讯逼供得来的。周家华回忆,他被连续审讯了7天7夜,不让睡觉,打耳光、罚站是常事,最后实在扛不住了,只能按办案人员说的“承认”了罪行。周在春说,他被打得跪在地上,手被反铐在背后,疼得实在受不了,才签了字。这种“口供”,后来居然成了定罪的关键证据! 1999年3月,阜阳中院一审,周继坤、周家华被判死刑,周在春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化各15年有期徒刑。你知道吗?当时合议庭本来都觉得证据不足,准备判无罪的!可消息走漏,被害人周继鼎跑到法院,在审判长办公室里喝了农药自尽了 。这下,舆论压力来了,判决结果直接逆转。 上诉后,安徽高院发回重审,2000年10月,两人改判死缓,其他人维持原判 。这一判,就是十几年。他们在监狱里的日子,苦不堪言。周继坤的母亲,为了给儿子申冤,天天写材料,往北京、省里寄,后来还因为“上访”被判了刑,蹲了快两年大牢,出来后接着告。周家华的妻子,等了他几年,实在熬不住,带着孩子改嫁了。周在春的老父亲,盼着儿子回家,眼睛都哭瞎了,到死都没等到那声“无罪”。 时间一天天过,他们在里面熬着,家人在外面拼着。2014年,安徽高院终于决定复查此案 。2017年1月,正式再审。这时候,当年的“证人”开始改口了,说之前的证词是被诱导的,根本没看见他们杀人。关键物证也经不起推敲,现场提取的指纹、足迹,没有一个和他们匹配。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院第十法庭,法官大声宣读再审判决:“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改判无罪!”听到这两个字,五个人当场就哭了。周继坤出狱时,身上穿的还是20年前被抓时那件夹克,早就洗得发白,袖口都磨破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当法官告诉他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人能拿到150万到290万不等时,五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拒绝了 !他们说:“我们不要钱!我们要的是,当年办错案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话,听得人心酸又震撼。21年啊!人生最好的时光,全在监狱里耗没了。周继坤从29岁待到50岁,周家华从27岁待到48岁,周在春从25岁待到46岁,周正国和周在化,也从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变成了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们失去的,是亲情、爱情、事业,是整整一代人的青春。这点钱,能买回来吗?买不回!他们要的,是公道,是让那些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人,付出该有的代价! 后来,当年的主要办案人员确实受到了处分,有被判刑的,有被革职的。但对他们来说,伤害已经造成,永远无法弥补。周家华出狱后,只能去工地搬砖,他说:“我啥也不会了,只能干力气活。”周在春回到村里,看到老房子塌了,只能在亲戚家暂住。周正国想重新当老师,可学校早就不用民办教师了,他只能去打零工。 这案子,不是个例。这些年,我们看到了不少冤错案被纠正,从聂树斌案到呼格吉勒图案,再到这起“五周案”。每一起冤案的背后,都是几个家庭的破碎,都是司法公正被践踏的惨痛教训。为啥会有这些冤案?还不是因为“有罪推定”的老思想在作祟,还不是因为有些办案人员急着“破案立功”,不惜刑讯逼供,伪造证据!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实,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这样的案子越来越少了。但我们不能忘了,那些被冤屈的人,他们用自己的青春,换来了司法的进步。他们拒绝赔偿,不是傻,是在用最朴素的方式,守护着法律的尊严,提醒着我们: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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