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今天的刑事案件开庭发生戏剧化翻转。 我很少承办刑事案件,这次开庭的是一起盗窃案件,法律援助指派。目前的司法实践就是如此,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不委托律师,法律援助中心直接给被告人指派律师。 政策的目的很简单,为了推进所谓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辩对抗。但是这种以牺牲律师利益为代价的改革多大程度能够实现制定者的目的? 今天案件的被告人从公安侦查开始就坚决不认罪,没想到庭审还没开始,经过沟通检察院建议量刑 10 个月,被告人直接认罪认罚了。 这个案件我准备的挺充分,因为一直没有查货脏物,损失财物的价值完全按照被害人的描述去确认去价格认定,被告人的手机定位轨迹如此清晰,为什么找不到销赃的地点?十只活羊如果没有同伙或者提前联系收脏人,怎么消失的?很多问题证据没法回答,所以案件并没有形成很好的证据链。 庭前还挺纠结,在律师职责与案件正义之间抉择。没想到被告人自己认罪了,作为被三次判决盗窃罪,共计服刑十多年的累犯,也许他认为当庭认罪会对自己从轻处罚有利吧。 下午又准备了一下明天下午培训的课件,希望能够让执法队元有所收获,在办理案件时保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记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周四晚
没想到今天的刑事案件开庭发生戏剧化翻转。 我很少承办刑事案件,这次开庭的是一起
纵观如是如是
2026-06-04 2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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