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偶遇一对男女秘密幽会,竟以此威胁女子妥协,谁知后续发生的故事让他悔恨难当 嘉靖二十五年七月十五夜,大槐镇李氏祠堂灯火森然,雨水拍檐。束手跪在蒲团上的朱昧子浑身发抖,汗与雨水混作一股泥浆。年过三旬的李家长兄冷声喝道:“跪得直些!”一旁的次兄翻出《大明律》,只淡淡一句:“私通、劫掠、奸淫,三条俱在——割根处死,律有明文。” 不到两年前,朱昧子还只是个无业少年,年方十九,脸色蜡黄,瘦骨嶙峋。嘉靖二十四年春,县城里赌坊遍地,他把祖母留下的七亩薄田一口气输得精光,又在自家破屋后院摆起骰盆,招呼同龄浪荡子豪赌。银子输红了眼,父亲的鞭子也拦不住他。坊间老人摇头叹气:穷赌无底。可朱昧子偏信一句“天无绝人之路”,整日在茶寮胡吹“下一把就翻身”。 翻身的机会来得意外。五月初旬,他在郊外荒垅偷摸寻找赌资,草丛里忽听低语。掀开野蒿,竟瞧见一名商贾模样的青年搂着装束俏丽的少妇。二人衣衫半解,仓皇之际,少女脸色惨白。朱昧子顺手捡起他们的衣物,冷笑一声:“想要衣服?拿银子来,再陪我乐一遭。”少妇惊恐,青年求饶:“别害她,我有路子发财,告诉你行吗?”一句话点燃他心里的火星。 青年口中的路子,是深山古庙里的“好汉会”。入伙的规矩怪异:先要在废井旁摆两颗黑白卵石,再以鸡血为誓。朱昧子把衣物丢还,“记得带我去。”说罢,他拽过那女子,粗暴行径留下一道难以抹去的阴影。事后,他揣着三两碎银与一腔贪念,踏进古庙。十一名盗匪环坐香案,头目外号“黄眼狼”,对他虎视眈眈。朱昧子撒谎自报“赌坊跑堂”,又亮出那青年作保,才侥幸留下。 明代后期,边远州县兵力空虚,盗匪成群。史籍记载,这类草寇常在庙宇立誓,结盟不过三五月便四散,内部猜忌是致命缺口。朱昧子没在乎。黄眼狼的计划听上去像天降横财:山南有座李家大宅,男丁外出行脚,院内只剩三名妇人、一名襁褓婴孩,据说库房金银装箱。众贼一拍即合,当晚启程。有人提醒:“李家乃宗族大户,莫轻敌。”黄眼狼哼道:“妇道人家能翻天?” 中元节前夜,大宅灯火半熄。盗匪潜墙而入,穿廊过院,只见空荡厅堂与遍地木雕娃娃。朱昧子心里犯嘀咕,却被催着撬箱。木箱乾坤,内里只有石粉。一声脆响,屋后刀光闪烁。李家二嫂披短甲,人未到声先到:“擅闯者死!”她刀势极快,一招“白蛇吐信”挑翻两匪。紧跟着,暗处弩机连响,箭失如雨,伙计们纷纷倒地。黄眼狼还没来得及骂出口,脖颈已被铁索锁住。 混战不到一盏茶,十一人剩下朱昧子与两名盗匪。老太太扶杖而出,白发贴鬓,声音却冷硬:“孩子睡着了,嚷什么?”她抬手,朱昧子肩头仿佛钉入冰锥,一阵剧痛让他跪倒。两名余匪当即乱刀被制,祠堂的门随即锁死。李家三兄弟连夜擒贼,次日拂晓,将漏网之鱼押到祠前。 拷问没有用太多刑具。朱昧子知晓再狡辩也是死,索性将赌坊、古庙、私会一桩桩交代。李家长兄翻开《大明律·户婚律》与《军卫律》,指出奸淫、抢劫兼有,依法可斩。族老却认为乱世刀斩反添血仇,遂援引家法行宫刑,弃恶人于荒山。傍晚,朱昧子被钳住四肢,凄厉嚎叫传出墙外,邻近狗吠不止。 从此,他拖着残躯在县边乞食。嘉靖二十六年腊月,他偶在渡口见到那对男女。风雪之中,二人牵手走向河面,竟在雾气中渐渐化作虚影。船家自顾系缆,似未见异状。朱昧子愣在寒风里,只觉胸口发冷,舌间满是血腥,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又过半年,官府循线查匪至李家庄,却无人烟,连祠堂也只剩断瓦。唯有门口一尊被折断的木雕小儿,面目烧焦,手中握着半截卵石。调查笔录写得干脆:李氏族口已迁,去处不详。至此,当年的赌徒、色徒、贼徒,连同那座曾被他们视作取财目标的宅院,一并消失在山风里。朱昧子靠在渡口破棚,望着对岸残霞,苦笑、咳血,终日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