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了一条新规,直接把“狗咬人”这事儿的剧本给彻底改了。5月27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通过了,今年8月1日起就要施行。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成都这回关于养狗的规矩算是彻底翻了个底朝天。在规定的限养区里头,直接拍板了一户只能养一只狗的死规定。 那些被列入禁养黑名单的三十五种烈性犬,这下算是彻底告别了城市限养区的街道。 出门遛狗也不再是随便牵根绳子走个过场那么简单。你得卡死在两米之内的牵引绳范围,还得老老实实给狗挂上专属的身份牌。 要是带着宠物进电梯,或者去那种人挤人的公共场所,给狗戴上嘴套就成了必须执行的强制标配。 随手清理排泄物,不带着狗往明令禁止的公共区域里硬闯,这些原本靠自觉的习惯,现在全成了必须履行的硬性义务。 最让人觉得提气的是遇到突发伤人事件时的路人权限。要是真碰上恶犬袭击,旁观者现在有了正大光明出手的底气。 看到别人被咬,你冲上去把狗按住,或者用其他物理方式把狗强行隔离开,这在现在的规矩里绝对站得住脚。 万一情况实在太紧迫,狗发疯根本按不住,路人就算为了救人当场把肇事的狗给弄死,事后也不用担惊受怕。 这等于给见义勇为的人彻底兜了底,不仅不用给狗主人赔钱,更不用承担任何民事上的连带责任。 这其实就是在划定一条红线,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在人的生命安全面前,任何动物的财产权都必须往后退。 到了二零二六年八月一号,那个最核心的先行垫付机制就要正式运转了。这个规矩的逻辑很直接,就是先救人后论理。 只要狗把人咬了,狗主人别管那么多,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伤者送进医疗机构去处理伤口。 在医院抢救治伤发生的所有费用,狗主人必须没有任何怨言地全额垫付上,这中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以前那种在事故现场互相指责,怪别人逗狗或者说对方瞎溜达的甩锅借口,现在统统成了废话。 不管这事到底是谁挑起的,责任是三七开还是五五分,那都是以后等伤好了去法院掰扯的事。现场的唯一任务就是掏钱治病。 要是遇到那种死皮赖脸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或者想着拖延躲避的人,处理结果绝对会让他们清醒。 轻一点的是行政罚款,要是情节再恶劣点,官方是可以直接出手把惹事的狗给强制没收的。 如果是出门图省事没拴绳子导致狗伤了人,除了要把伤者的损失全部赔满,罚款或严重五到十天的拘留。 要是有人心思阴暗,故意放任自家狗去吓唬别人甚至发起攻击,这性质就完全变了,直接按刑事案件去追究责任。 不过这套规矩对规矩人是很讲理的。如果你出门牵了短绳也戴了嘴套,防护措施做得挑不出一点毛病。 结果碰到非要去招惹狗的闲人导致被咬,你尽完垫付责任后,完全可以拿着现场录像去讨个公道。 到时候该怎么按比例把垫的钱要回来,甚至让那个主动惹事的人承担大部分赔偿,这套体系同样会为你撑腰。 信息来源:人民网——遛犬不牵绳、犬只伤人如何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