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脚受伤,骨折了。 在打石膏之前,医生就叮嘱,要拄拐杖。 听医生的准没错,于是就花80块钱买了一副。 打了石膏的脚,不能下地走,只好拄拐杖了。 拐杖拿到手里不知如何用。 自从买了拐杖,到从医院回家,整个花了不到1个小时,拐杖在他手上不听使喚,只好我帮他提着。 他扶着我的肩膀,我成了他的拐杖。 回到家后,拐杖成了摆设,在角落里被束之高阁,到今天已经12天了,从来没去用过。 我说不如把它扔了。 老伴立即反对,还说留到那里,看以后谁摔坏了腿,可以拿去用。 我没好气地说,你摔了这一跤,就已经劳民伤财了,还准备让谁再摔一跤?这东西放这太不吉利了,一定要扔掉! 他出主意说,到小区业委会说一声,要他们帮忙问一问,谁家有需要,我们再送过去,要是把它扔掉,也太可惜了,必竟花了80块钱买的。 老伴说的也不无道理,那就照他说的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