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女子骑电瓶车好心搭载同事回家突遭交通事故,同事身受重伤,被索赔 18.9 万,好人做不得。 事情发生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湖南常德安乡县深柳镇一公路上,王某骑电瓶车好心搭载同事,捎他回家。行至一个路段,王某突然左转,后边的小车躲闪不及撞倒电瓶车,王某受伤,同事林某身受重伤,送到医院抢救,王某垫付了 5.8 万的医药费。林某出院后继续找同事王某索要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康复的费用。 两家人为此大吵一番,从朋友变成了仇人,到底该赔多少钱协商不成,林某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索赔 18.9 万。这让王某非常的吃惊,心想自己明明是做好事,为什么要遭此劫难?经过法院审理,结合交警当时的责任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 70% 的责任,因为他违规变道,带成年人骑电瓶车,小轿车司机正常行驶无责,林某违规坐车,承担 30% 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定王某在赔付 5.8 万医药费的基础上,再赔偿林某 2.4 万,小车司机交强险赔付林某 1.98 万,此案才终于了结。 这真的是教训,各位骑电瓶车的,不要出于好心去搭载同事、朋友。特别是接孩子上下学的,不要图方便捎带邻居、朋友、同事的孩子回家或上学,出了事真的要承担。搞不好就是几万几十万的经济损失,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