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报道,浙江湖州,两名男生在学校里小有名气,所以都想当“校园老大”,为了

颜若雪有情 2026-05-31 00:42:32

5月29日报道,浙江湖州,两名男生在学校里小有名气,所以都想当“校园老大”,为了争夺这个名称,双方立下战书,各自拉人凑了15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最终两败俱伤,还有2人被判刑! 说这群孩子是“吃饱了撑的”,这话一点不冤枉他们。2024年4月,16岁的赵某某和15岁的钱某某,为了争一个虚无缥缈的“校园老大”名号,各自拉帮结派,纠集了余某某、黄某某、陆某某、孙某某等总共15名未成年人约架斗殴。一群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打得鼻青脸肿,2人直接挂彩受了轻微伤。 “校园老大”这四个字,值几个钱?值得这群孩子押上自己的前程去交换?赵某某和陆某某最惨,因为主动纠集人员、还带着器械上阵,直接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了有罪。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两个孩子的档案上,从此烙上了犯罪的印记。 事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6年5月28日作为“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发布,10件典型案例中,这一件涉及校园不良朋辈关系的案例格外扎眼。这哪里是什么江湖义气?这分明就是一场集体闯进法律雷区的无知闹剧。 聚众斗殴在法律上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写得明明白白: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人数多规模大,或者持械斗殴,那刑期直接跳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赵某某他们15个人持械上阵,触犯的正是这一条。 那些跟着喊“大哥威武”的喽啰们也别高兴太早。这15个人里头,除了被起诉判刑的赵某某和陆某某,另有11人被行政处罚并接受矫治教育。有人会说,11个人没被判刑不就没事了吗?大错特错。行政处罚记录同样会进入档案,将来考公务员、进事业单位、参军入伍,政审这道坎就得卡住一大批。 最令人震惊的是这帮孩子的法盲程度。查遍全网资料,没有一个参与者在动手之前想过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打伤了人怎么办?被抓了怎么办?判了刑以后这辈子怎么办?答案很简单——压根没想过。他们脑子里装的全是港片里古惑仔砍砍杀杀的“威风”场面。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群孩子里没有人是天生就想打架的。浙江省湖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进行了深度调查,发现这些孩子走上这条路的原因五花八门:有的是出于好奇凑热闹,有的是家庭监护缺失想找归属感,有的就是单纯觉得“跟着混很酷”。真正的根源,是这帮孩子的脑袋被“暴力即权力”的病态逻辑给洗了。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联合公安机关推动成立了“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把这15个孩子分门别类精准矫治。赵某某和陆某某被送去司法程序,处在边缘地位的余某某和黄某某被附条件不起诉,其余11人接受不同程度的矫治教育。据悉,这些被矫治的孩子截至目前均未再犯,其中10人已经返校或就业,表现良好。 对于赵某某和陆某某来说,这段黑色经历将伴随终生。他们获得的是有罪判决,而不是可以被抹去的前科记录。一个简单的道理:你为虚名所付出的代价,永远无法用任何虚名来偿还。哪怕你真当了全宇宙的霸主,高考不给你加分,找工作不看这个,找对象更不稀罕。 家庭教育在这里的缺位同样触目惊心。这些孩子在外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家长在做什么?赵某某在校外结交社会不良人员、在校内长期以暴力树立威信,这样的行为绝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家长能不知道?还是知道了也管不了,又或者根本没在意? 学校的监管责任也推不掉。一个学生长期以暴力手段在校园里确立“老大”地位,这本身就已经说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好在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联合区教育局建立了“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司法介入”三级处置机制,总算亡羊补牢。 别再拿“孩子还小不懂事”来当挡箭牌了。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不意味着不用处罚。从轻减轻四个字,救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人生。那句“我从轻判了,但我的人生已经毁了”,才是最扎心的真相。 这15个孩子的家长应该感到庆幸,庆幸没闹出人命。要知道,一旦聚众斗殴出了人命,性质就完全变了,可就不是判个几年这么简单了。刑法明文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那量刑起点,可就没这么“温柔”了。 据说这个案子被选为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时,负责的检察官心情复杂。能入选典型案例说明办案水平高,但案发本身却是所有人心中的痛。一帮青春年少的孩子,本该坐在教室里学习知识、在操场上挥洒汗水,却因为一个“校园老大”的虚名,站上了被告席。 说到底,暴力从来不是权力的来源,法盲才是悲剧的起点。这15个孩子用亲身经历给全社会上了一课:“校园老大”这个称号,谁爱当谁当去,反正代价已经摆在台面上了——有人背了犯罪记录,有人背了行政处罚,谁也落不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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