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包工头儿一直怀疑自己的妻子和其他男人有染,一次他向朋友借钱,没借来,他想

芹姐说法 2026-05-30 14:27:12

浙江,一包工头儿一直怀疑自己的妻子和其他男人有染,一次他向朋友借钱,没借来,他想到妻子也认识这个朋友,就让妻子再去借一次,没想到妻子却借来了,他就怀疑和妻子有染的男人就是他的这个朋友。于是他动手先打了妻子,妻子拿手机把他的头砸的起了个大包。事后男子还在妻子车上安装定位器,但是什么都没查到。但男子坚持认为自己找大师算过,妻子就是有问题,他们最终因此离婚。 信息来源于5月29日观象视频。 雍大哥是个包工头儿,前些年赚了不少钱,家里换了新房,买了新车。 家里之前赚的钱都添置了新物,存款所剩不多。 这几年工程没有前几年赚的多,今年的工程完工了,工程款他也没有拿到手,但是自己不能拖欠工人的工资,就贷款贷了一部分,但还是不够。 他就想到去自己的好兄弟那儿借钱,但好兄弟没有把钱借给他,他就灰溜溜的回来了。 雍大哥的妻子廖大姐和他的好兄弟也都非常熟悉,而且廖大姐平时是一个说话算数,办事儿十分靠谱的人,他就想到让妻子去借钱试一试。 为了帮助家里解决燃眉之急,廖大姐就再次去到了他们共同的朋友家,厚着脸皮开口借了钱。 朋友见他们两次上门拜访,而且这次还是廖大姐亲自来的,觉得他们可能也真的是遇到了难处,就答应把钱借给他了。 廖大姐非常开心,拿到了钱就能够帮助丈夫渡过难关。 没想到雍大哥却一脸不高兴,他认为自己都借不来钱,而妻子却能借来,一定是妻子和朋友有一腿。 他没有感激妻子,反而是动手打了妻子,妻子也是非常生气,用手机砸向雍大哥,雍大哥的头被妻子砸的起了个大包。妻子也是被用大哥打的鼻青脸肿。 不仅如此,用大哥还偷偷在廖大姐的车上安装了定位器,悄悄的跟踪定位妻子。 但他一无所获,因为妻子是堂堂正正的根本。没有和其他男人有过什么不正当的事。 后来还被廖大姐发现了他安装定位器的事儿。 廖大姐真是又气又寒心。 他说雍大哥去借钱,没有借来,是因为人家觉得他办事不靠谱。自己借来了,是因为自己是女人,人家抹不开面子,况且去了两次了,而且两家总算还是有些交情的,就把钱借给来了。 但雍大哥就是不信,还自行脑补妻子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画面。 甚至他还振振有词的说,自己找大师算过妻子就是有问题。 廖大姐找来调解员,调解他们家的矛盾。听完他们的故事之后,调解员劝姐雍大哥。雍大哥也一识的到自己的错误。一切都是他凭空猜计出来的。 最后雍大哥拆除了安装在妻子车上的定位器,并向妻子正式道歉,并承诺以后不会随便猜疑她。 廖大姐一心帮家里解决燃眉之急,换来的却是无端的猜忌和打骂。这怎么能不让人寒心? 但雍大哥还是坚持要离婚,廖大姐虽然满是委屈,也同意了离婚,他们共同决定家中财产交给法律解决。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雍大哥因为怀疑妻子和别人在一起就对妻子进行打骂,涉嫌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廖大姐和雍大哥是夫妻,她没有追究雍大哥的责任。 如果是他人,且程度严重,她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用大哥动手在先,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廖大姐坚持追责,他可以受到以上处罚。 《民法典》第1032条 :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1033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处理他人私密信息,行踪轨迹属于高度敏感私密信息,即使是夫妻也不可以。 廖大姐要求拆除定位器、赔礼道歉的做法合理合法。 廖大姐做事靠谱,能帮家里解决燃眉之急,做丈夫的应当感激才是。可雍大哥不仅不感激,反而还怀疑妻子,这种做法真的是让人费解,更让人气愤。 他们最终以离婚收场还是有些惋惜的。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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