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去年6月8日申请“高才通”去香港,入境处职员截查时被揭发管有虚假学历文件副本,香港教育局调查发现这所学校从未在局方注册。 38岁李姓内地男子在庭上否认罪名,法庭呈现证据,一份由“基辅国立经贸大学(香港校区)”发出的学历文件副本属于虚假,而在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下保管或控制该文书。 裁判官施祖尧今日裁决时指,控方证据只能显示学历文件内容属虚假,也就是本案争议在于虚假证书是否符合虚假文书的定义。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引用「陈鉴清案」指,若控方未能证明文件签署人身份、权限及订立文件的日期属虚假,就不属于制作上的虚假,不足以裁定其罪名成立,文书内容是否属真实无关系,控方仅能证明该并非条例下登记的院校。 裁判官施祖尧指根据陈案,即使被告的学历副本是虚假,或未获基辅国立经贸大学(香港校区)颁发金融学硕士证明,单凭副本属虚假,并不足以构成罪成,除非控方证明副本上的证书签署人的身份、权限及订立文件的日期属虚假,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来源am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