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一餐馆女老板被老熟客赖账7000元,对方自称小包工头,一开始赊账还按时还,和老板混熟后,就开始只签字不付钱,还一天来两顿,顿顿有酒有肉,累计欠了53单,老板坐不住了,让对方还钱,结果竟被拉黑了,还让她去告。网友:老板,同意赊账就意味着你接受了各种可能的风险,以及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额外成本。 "实在不行让她去告我呗!"说完这句话,龚某直接把电话挂了。 这是27号晚上记者联系他时,他甩出来的最后一句话。 电话那头的李姐听完,心情复杂得很。 开了这么多年小饭馆,什么人都见过,但这种吃完饭翻脸不认账、还反过来让你去告他的,真是头一回碰上。 事情得从这个自称干小包工头的男人说起。 龚某最早是店里另一个老顾客李东东带过来的,刚来那会儿表现得特别仗义,吃完饭立马掏钱,从不含糊。 他还当着李姐的面说:我这人最讲信用,绝对不是那种赊账不还的货! 李姐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看他会说话,人也爽快,慢慢就熟络了。 谁能想到,从2024年3月开始,这人就变了脸。先是吃饭不给钱了,说手头紧先记着,李姐想着都是熟人,赊就赊吧。 结果这一赊就停不下来,而且越吃越狠。 他有时候一天来两回,点的全是硬菜,鸭子、红烧牛肉、双椒鸡、烧白、猪冲嘴,酒还专挑郎酒纯生喝,每顿下来少说100出头。 等李姐终于翻开账本仔细一对,傻眼了。整整53张单子,加一块7000块钱。 这时候她再打电话,那边已经把她的号码和微信全拉黑了,人就像从地球上蒸发了一样。 这两年李姐不知道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条微信,一条回复都没收到。 前两天有媒体帮忙找到龚某,他倒是接了电话,也承认确实欠着钱,说自己最近身体不好在住院。 李姐本来还抱着点希望,觉得对方既然认了账,迟早能还上。 结果27号记者再打电话过去,人家直接不耐烦了,撂下一句"欠账归欠账,没说不还,你让她告去吧"就把电话挂了。 李姐就是个开小馆子的,起早贪黑赚的都是辛苦钱,7000块看着不算多,可那得卖多少碗面、炒多少盘菜才能挣出来? 她现在就想要一个态度,哪怕你说缓2个月也行,可对方连个像样的话都不愿意给。 说句公道话,这事龚某做得确实不地道。 当初是你自己拍胸脯说不赖账的,现在吃了人家50多顿饭,酒足饭饱之后把人拉黑,还让人家去告你,这叫什么事? 好在李姐手上有白纸黑字的账单,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真要走法律途径,这官司她赢面很大。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龚某在李姐店里吃了53顿饭,顿顿有酒有肉,账单上白纸黑字记得清清楚楚,这就是双方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 他吃了人家的菜、喝了人家的酒,却一分钱不掏,还把人拉黑玩消失,这就是典型的"不履行合同义务"。 按这条法律,李姐完全有权要求他把7000块饭钱一分不少还回来,还可以主张利息和维权费用。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