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一51岁男子出门去医院看风湿病,没想到他被路边的一棵大树砸成重伤,另外两名大姐也是同时和他一样被树砸伤,但有知情人说这棵树可能早就枯死了,这事引起网友热议。 信息来源:安徽微视 5月23日早上8点半左右,天还下着小雨。 地面湿漉漉的,有点打滑。 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人流车流都多。 谁能想到,就在这样一个早高峰,小雨天,一棵粗壮的行道树“咔嚓”一声断了,瞬间倒下,直接砸在刚下车的刘先生头上。 跟在后面的两位大姐也被散落的树枝扫中,摔倒在地。 现场一片混乱。 路人赶紧打120,消防也来了。 消防员用电锯把树干切开,才把刘先生和两位大姐救出来。 急救人员给他们做了现场处理,又匆忙送往医院。 刘先生头骨当场就被砸裂,颅内出血很严重;两位大姐受伤较轻,具体情况医院还在观察。 刘先生家里可不容易。 80岁的老父亲靠他赡养;家里还有一个脑瘫儿子和一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孩子。 他哪天不是东奔西走,带孩子看病、照顾老人。 可那天,他正准备看风湿病,谁能料到还没进医院大门,就遭了此横祸。 树到底怎么了? 多位目击者和家属都说,树干里面已经干枯,树根也腐烂得厉害。 外表看着枝繁叶茂,谁知道中心早就空了。 要是园林部门早检测、早砍掉,也不至于酿成这场悲剧。 事发后,相关部门纷纷“踢皮球”。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说,这事不是安全生产问题,要找区应急管理局;江阳区政府值班室说,要联系区委宣传部;宣传部还得请示…… 记者打了好几个电话,没一个能给圆满答复。 连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都没人接听电话。 家属更气愤:救命的树,养护方不给个说法,赔偿也没着落。 网友看了也炸锅:行道树不是公共设施吗? 日常巡查、检测都干哪儿去了? 《民法典》第1257条早有规定,树木折断砸人,管理人要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犯错。 但这园林部门要拿出详细的巡查记录、评估报告、腐朽检测,一个也不容易。 没记录就得担责任,有记录还得看是不是走形式。 眼下,家属准备诉讼,让法院调取近三年的巡查档案,查个究竟。 他们想问:到底哪次漏检了?哪次没养护? 如果真是管理不力,就该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填补这个裂开的家庭。 毕竟,一个顶梁柱倒下,留下三个弱势亲人,赔偿只能是最起码的“补偿”。 这事给所有城市管理者敲响警钟。 别再等到悲剧发生才去翻文件、推来推去。 希望相关部门别再踢皮球,把这事情解决,该补偿的就补偿,不要推卸责任,一定要把市民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再有枯树,一定要及时处理掉,不要留下安全隐患,等出事了就后悔莫及。
